许:之前看梁治平
总是认为,惩罚犯罪是最重要。大家看到刑法,本能想到就是定个啥罪。
许:你觉得这东西,还要多久才能发生真正改变?
罗:那就慢慢来,其实第是观念,真正能够影响人类,就是观念。他们老说“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乃在大师”[124],或许也不是大师,是伟大观念。
许:比如说们看到沈家本那个时代,中国也是要从个礼教社会进入个现代法治社会,这个很大转变。那们现在面临核心问题是什呢?
罗:们是学法律,肯定对们专业有种很大期待。能想到,就还是用法律来治理,用法律来约束权力。对于公权,只要是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被禁止;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就是被允许。就是这些最普及些法治观念,能不能在你内心形成种确信?最重要是,当你成为个拥有权力人时候,你愿不愿意接受法治约束?
许:你刚才说这两点,公权和私权,这个理念是在什年代开始形成和成熟?
罗:它最早萌芽,们般认为是1215年英国《大宪章》。因为《大宪章》虽然是种权力斗争副产品,但是在《大宪章》中,确实是出现“王权有限”“法律至上”这样种思维。这种思维,在漫长历史演进过程中,觉得如哈耶克所说“自生自发秩序”,它会有种竞争化优势,所以慢慢地这种“罪刑法定”思想就席卷整个世界,至少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在文本上认同罪刑法定思想,也就是认同法治治理方式。
人类治理方式说白也没有多少,无非就是人治、法治。柏拉图最早也是主张人治,当然在三次西西里惨痛经验[125]之后,退而求其次,选择法治。们所处社会是冲突不断,每天都有冲突,而法律就是解决这种冲突。但是在解决这种冲突时候,法律又可能会制造种新冲突,因为法律本身它是强调秩序,不管是严刑峻法也好,还是法治框架限制权力也好,它其实都是要追求种秩序。觉得追求秩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们还需要另外种双保险,就是对于追求秩序力量本身(有所警惕)。
许:你看,比如经济学,甚至政治学,在其他不同领域里面,们整个公共讨论得更多,这些观念本身也更清晰,但只有在法学这块,好像观念始终非常之模糊,包括那些所谓受过教育人,对来说也是很模糊,这个原因你觉得是什呢?
罗:觉得可能还是法律本身神秘化,法律本身貌似高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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