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希望自己与这些扩大学校制度举措紧密联系在起。1104年十月,辟雍外舍刚刚建成,徽宗就前往视察。当时,太学包括辟雍共有3800名生员。徽宗先到大成殿祭拜孔子像,随后传唤两名国子司业,对他们说要把自己御笔书法作品赐给太学,并邀请太学里人都去观看。显然,徽宗在位第五年,他直认为,自己臣民会为有机会亲眼看到皇帝御笔书法而激动。在徽宗视察辟雍外舍后,全国各地文人向朝廷呈递数以千计祝贺诗文。徽宗命令中书门下省评比,最终选出葛胜仲长诗为最优。[78]
在视察辟雍之后,徽宗下达份御笔手诏,称赞新学校制度优点。这份诏书被刻在块石碑上,竖立在辟雍。蔡京为石碑书写碑额“大观圣作之碑”,并建议模拓石碑发给诸路州学,以便复制。[79]蔡京提出这个建议时间是1104年底,就在几个月前,刚刚下令地方z.府复制刻有元祐党人黑名单石碑,表明他可能想借新石碑之举,消除人们认为徽宗与文人、教育或儒家传统为敌想法。
徽宗这份诏书被摆在全国诸州县学内,开篇即称,传统学校是适于改善风俗、鼓励敬业并教育人们服从统治者机构。老师们将在学校里发现德才兼备学生,推荐他们进入z.府任职。神宗已认识到设立这种学校制度必要性,并在京城启动良好开端,但他未能完全实施自己理想。徽宗宣布,新辟雍将遵循神宗三舍法。随着科举考试制度最终废除,学生们将由解他们各级地方推荐进入官场。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消除异端思想:“非圣贤之书与元祐术学,悉禁习。”
1106年之后,随着徽宗逐步撤销元祐党人黑名单,他将更多精力投入学校制度方面。1107年,太学引入旨在录取德行出众学生制度。根据《周礼》描述,建立这种名为“八行八刑”升学制度,是为快速提拔那些被认为在八种美德方面表现优异学生。1107年九月,徽宗下诏颁布该制度,随后,诏书很快又刻碑,竖于全国州郡县学,其中很多以徽宗御笔书法为碑文摹本。诏书中称,《周礼》描述这种制度是种理想制度,因为人们晋升是基于孝、悌、睦、忠等德行。[80]那些被所在村、县或州学推荐为具有两项及以上美德生员,可以进入这些学校读书年,然后不经考试直接被录取到太学上舍。他们完成太学上舍学业后,就可以授予级别和官职。在学校制度中引入道德概念另种体现形式时,也引入对立“八刑”,即八种将遭到学校除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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