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是种罪行,要受到惩罚。
正月十七日,三省采取具体措施恢复元祐党人名单上*员官籍,将这些人新官职和任命列出来。他们被分为几个类别,其中有仅在个人官阶上得到提升,有只是被委以虚职,如提举宫观,但也有人被委以地方行政长官这样重任。正月二十日,刑部奉命销毁黑名单名册,以及印刷时使用雕版。[63]
并非每个人都能理解徽宗用意,因此,他不得不多次下诏澄清本意。正月二十四日,徽宗在诏书中称,关于元祐党人、元符党人罪行严重性,他从来没有改变过看法,尽管他给这些人机会再次担任官职,但他们不会再次控制朝政。第二天,徽宗又在诏书中提到,对于他所呼吁直言进谏,接到奏疏中大部分是在批评绍述想法。尽管“因言以抵罪”是件令人遗憾事,但每个人都应认识到,对皇帝先祖诽谤超出可以容忍界线,是应受到惩罚越轨行为。[64]
三月初六,在蔡京被罢免后,对黑名单上邪党惩罚进步减轻:他们被分为三类,其中划入第三类人允许进入京城。甚至在这些人还没来得及到达京城,上年解其子弟迁移禁令就已开始显现影响,因此,朝廷不得不在这年两次颁布公告(分别在七月初三和十月二十六日),就如何应对这些来京城寻找新差使人进步阐明规定。[65]
从这个时候起,列入元祐党人籍黑名单名字开始逐渐全部去除。例如,1108年三月二十八日,名单中45人被仔细审查,除三人(孙固、安焘、贾易)之外,其余42人不再入元祐党人籍。1110年三月,根据朝廷命令,那些被列入情节轻微邪等人员在官职任命、升迁方面待遇与常人无异。[66]该名单中甚至还有数人担任非常高官职,其中最著名是1110年被任命为宰相张商英。
1102到1104年期间,徽宗曾经屡次解释发布这些黑名单理由。其中个重要理由是,有确定名单,*员们就可以不再相互弹劾,将精力放在其他事务上。从1105年到1100年,徽宗开始不断地收回惩罚措施,他解释是:现在已经可以足够清晰地分辨出正确与错误,因此,他能够进行适度宽大处理。徽宗并不承认当初下令禁止这些人担任官职是错误,或者这些被称为罪人*员其实是清白,而是坚称,对他们惩罚已达到目,应当再给这些人次机会。
那,为什徽宗会如此迅速地开始并多次修改这些黑名单呢?唯合理推论是,这些元祐党人黑名单引起些强烈反对。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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