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定把菲茨杰拉德视为个尤其令人不快、令人嫉妒存在。海明威自己承认,他写上几段话都还有困难,更别说用五年写三本轰动文坛长篇小说。但至少他可以安慰自己,菲茨杰拉德在风格上并不善于标新立异。“现代”“实验”这种词很少和菲茨杰拉德扯上关系,他作品常常被形容为“生动”“形象”。即使他写作主题现代得令人耳目新——飞女郎、私酒贩、爵士乐……但他文风更接近伊迪丝·沃顿而非格特鲁德·斯泰因。菲茨杰拉德却认为自己就是先锋作家,随他去吧。
“想写点新东西——别具格、美妙而简单+[82]细致编织起来东西。”菲茨杰拉德曾给柏金斯写信说。[83]
当他小说新作《不起盖茨比》在该年4月面世时,菲茨杰拉德认为自己击中目标。小说出版不久他告诉柏金斯,他认为《不起盖茨比》是“形式、观点和结构上真正创新之作——是乔伊斯和斯泰因始终在摸索、康拉德[84]始终未能找到时代象征”[85]。他说T.S.艾略特也同意他看法:“他写信说他把《盖茨比》读三遍,认为它是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第步。”[86]
但在实验作家看来,这步并没有迈出多远。现代生活并不是只要记录就能表现出来;为实现这目,作家必须采用现代、g,m性书写方式。《盖茨比》并没有做到这点。拿菲茨杰拉德挚友、当时批评家领袖埃德蒙·威尔逊观点为例,他认为菲茨杰拉德终将会被当作“这个历史时期美国文学中个代表人物”,但是威尔逊不觉得菲茨杰拉德是个文学上激进派。[87]也就是说,眼下还剩尊“大奖”无人问鼎:部作为“代人之声”长篇小说,既是现代作品,又是开文风之先作品,它将出自谁手?
菲茨杰拉德和妻子近来放弃纽约生活,来到欧洲。他们最终降临巴黎,在凯旋门附近租间公寓。在右岸富人区,两人很快“让他们和他们爱好成社会上特立独行类”——用《纽约客》作者珍娜·弗兰纳话说。[88]他们大度和挥霍成传奇。
“可怜司各特,作品让他赚太多钱,他和泽尔达只得不停在蒙马特喝香槟才能摆脱那些钱。”西尔维娅·毕奇回忆说。[89]
为把钱花掉,他们除去丽兹酒店客房烧钱外,什都干过。毕奇说,菲茨杰拉德曾经拿着张出版社开支票,用所有钱给泽尔达买串珍珠项链,而她转手就把项链送给夜店里“个和她起跳舞黑人女子”[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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