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味道特别好闻,混杂着热咖啡、烤肉和甜品塔散发出的糖味,把它们吸进肺里,弗格森会有一种欣喜若狂的满足感,仿佛自己也要化掉了。吃完饭之后,他们会坐着他父亲那辆双色(灰白)的奥尔兹牌轿车,回到枫林镇的家中洗澡、换衣服。一般的星期天,这之后会有四种可能的情况。他们会待在家里瞎转悠,这是他母亲的说法,通常指的是弗格森跟在父亲后面,从这间屋子到那间屋子,看他父亲修理各种需要修理的东西,比如坏掉的马桶冲水阀、出了故障的电路、嘎吱作响的门,而他母亲则会坐在沙发上看《生活》杂志,或者到地下室的暗房里冲洗照片。第二种选择是去电影院,这是星期天的所有消遣活动里他和母亲最喜欢的一项,不过他父亲总是不太情愿满足他们的观影热情,因为他对电影实在不感兴趣,或者说对所有被他称为静坐娱乐的艺术形式(话剧、音乐会、歌舞剧)都提不起兴趣,就好像被困在椅子里几个小时,被动地观看一堆傻了吧唧、胡编乱造的东西,是人生最可怕的折磨之一,但这种争论通常都是他母亲赢,威胁如果他不去,那他们就自己去了,然后弗格森一家三口会再次开车出去,看吉米·斯图尔特的西部片或者马丁——路易二人组的喜剧(纽瓦克自己的杰瑞·刘易斯!)。他父亲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睡着的速度每次都让弗格森惊讶不已,银幕上才开始滚动片头字幕,他便已经睡得不省人事,头朝后仰,嘴唇微微张开,就算枪声隆隆,音乐震天响,一百个盘子同时摔到地上,他依然可以酣睡不醒。弗格森每次都坐在父母中间,所以每当他父亲这么睡过去,他会捅捅母亲的胳膊,得到她的注意后伸出拇指冲他父亲一指,仿佛在说,快看,他又睡着了,他母亲则会视当时的心情,要么点头微笑,要么摇头皱眉,有时候短促地低声一笑,有时候却只是长出一口气,嗯……到弗格森八岁时,他父亲在黑暗的影院里睡觉已经是家常便饭,他母亲便干脆把星期天去看电影称为两小时休息疗法。她不再问丈夫想不想去看电影,而是会对他说:斯坦利,去吃片安眠药怎么样?你正好可以补补觉。每次听到她说这句弗格森都会笑起来。他父亲有时候会跟着他一起笑,但多数时候不会。
要是没有瞎转悠或者看电影,星期天下午他们会去别人家做客,或者招待来他们家做客的人。自从弗格森家族的其他人都搬到西海岸之后,新泽西的家庭聚会已经没了,但附近倒是还住着几个朋友,当然,是弗格森父母的朋友,尤其是他母亲小时候在布鲁克林的好友南希·所罗门,也就是住在西奥兰治、给玫瑰园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