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当日的照片里,他父亲站在他的两位伯父中间,三个人脸上满是笑容。他不了解父亲为什么后来不再和他哥哥们一起做事,此外更大的谜团,是为什么大伯卢和二伯阿诺德会双双离开新泽西,到加利福尼亚开始新生活(他父亲的原话)。六七个月前的某一天,他突然特别想念已经离开的堂姐弗兰茜,便去问母亲为什么他们搬去那么远的地方,她只是简单答道,你父亲买下了他们的股份,基本上和没回答一样,至少不是一个他能明白的回答。现在又发生了更大的新房这种叫人不开心的事儿,弗格森终于开始意识到一件他以前一直没注意的事。他父亲很有钱。他的钱已经多到不知道该怎么花,而且就目前的走向来看,他只会一天比一天更有钱。
这既是好事又是坏事,弗格森心里这么认定。好是因为钱是一种必要的恶,他外婆之前跟他这么讲过,大家都需要钱才能活下去,所以显然钱太多总比钱太少要好。但另一方面,为了赚很多钱,人就得投入大量的时间去赚钱,远远超过了必要或者合理的程度,比如他父亲就碰巧是这种情况,他拼了命地经营他的家电商业帝国,待在家里的时间多年来一直在稳定下降,以至于弗格森现在很难见到他,因为他父亲习惯了大清早六点半就出门,到弗格森睡醒的时候他基本上早就不在了,再加上每家店每个星期都有两晚延长营业时间,联合县的是星期一和四,西田镇的是星期二和五,利文斯敦镇的是星期三和六,所以有很多晚上他父亲都赶不回来吃饭,要到十点或者十点半的时候才到家,而那会儿弗格森一般已经上床一个多小时了。他唯一能指望见到父亲的一天是星期天,但星期天也复杂得很,上午和下午的好几个小时都分配给了网球,也就是说他得跟着父母去镇上的网球场,先等着他母亲和父亲打完一局,才有机会和他母亲打打球,而他父亲则会在一边和童年球友萨姆·布朗斯汀打他们的周赛。弗格森不讨厌网球,但觉得它很无聊,不能和棒球、橄榄球相提并论,在他看来那两种球才是最棒的运动,甚至在所有涉及网和球的运动里,就连乒乓球也比网球好,所以当他拖着步子走到户外球场时,心里总是五味杂陈,春天、夏天、秋天皆是如此,每个星期六晚上爬上床时,他都在默默祈祷第二天早晨会下雨。
要是没下雨,打完网球后他们会开车去南奥兰治,到葛朗宁餐厅吃午饭。在那里,弗格森会狼吞虎咽地吃掉一个三分熟的汉堡和一小碗薄荷巧克力冰激凌,这是星期天最让人期待的享受,不光是因为葛朗宁的汉堡是方圆几英里内最棒的,冰激凌也是自制的,还因为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