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詹姆斯的青年,和富家公子以做杂志为名四处寻欢。回到编辑部,两位助手也是同性恋,总缠着他,要他用詹姆斯的语言形容上司新猎物的身体。“他觉得自己所做的……混合性爱与学术……像是在让‘大师’卖*。”这部小说的对比,是把这个才俊对美的天真追求以及登峰造极的精妙语言,放在撒切尔时期污浊冷漠的政治气氛中以及眼看要吞没整个故事的艾滋黑云之下。
《美丽曲线》不但是我欣赏霍林赫斯特的中心文本,也几乎收管了我在当代小说中对“好文笔”的判断标准。它里面的机智和优雅充盈到你几乎想每两三句话都停下来喘气,顺便示意自己对于作者以及能让这种体验成为可能的文学机制不无感激。他把福楼拜以降,那种将作者视角渗透在第三人称叙述中的技术运用到了某种极致,往往在一个词上不但推动故事,体现人物的心理沟回,而且带有作者伙同读者从旁施加的一个判断。他最重要的师承是亨利·詹姆斯,在对人情冷暖有种不可思议的精密感应之外,所谓的好文笔,是每个像电影一样的句子,你跟着设计在其中的跌宕起伏被逗乐或震惊的过程,正好和小说叙事中它所要支撑的人物互动或性格揭示是一致的。这种游戏在本质上比“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更好玩,在于即使到最后你意识到这种聪明和敏锐并不能改造世界(有些人对亨利·詹姆斯到了欧洲只在意跟贵妇人聊天很失望),但能用语言在纸上剖析、勾勒这种最精微的触动,就说明世界本身已经足够有趣和优雅。
霍林赫斯特似乎写在一个托马斯·品钦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并未发生的传统里,但又因为“歇斯底里现实主义”无可争辩且光芒四射地发生了,相形之下,更给霍林赫斯特的小说添了一层新鲜和活力。
另外,我向来有一个大不敬的观点。就是《美丽曲线》最好的那一部分,比大师更好—至少更好读。因为如果王尔德说得有理:詹姆斯写小说好像是痛苦的职责;那么霍林赫斯特明显更放纵自己,他有种清澈的犀利,藏着某种英文里所谓的会咬人的刺激感(b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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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的孩子》(TheStranger’sChild)读起来略微有些不一样。
书名出自丁尼生的《纪念A.H.H》(InMemoriamA.H.H.),是桂冠诗人无法忘怀剑桥同窗好友的早夭,号称作诗排解,其实压着ABBA的韵,回环着自虐。当时进化论甚嚣尘上,天地不仁的观点丁尼生本就不太能接受,好友才情俊逸,眨眼间归于尘土,所以长诗之中很大一部分也是试着将生命化于自然的演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