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提到了钱,就很方便地让我们转向伯吉斯为莎士比亚作传最有意思的一个方面—他把自己当成威尔。他认为莎士比亚虽然心中爱文艺,但人生的主要理想是成为“绅士”。拥有家族纹章是他父亲的理想,经他多年耕耘大功终于告成,而几乎是同时,发现唯一的继承人却在家乡夭折,真是世间大悲。
伯吉斯也一样,他很骄傲自
上最好的句子,但无论是节奏、轻重、想象空间,还是修辞和对象互为映衬,都无可挑剔。
写莎士比亚,这个弧线上最哀恸浓烈的那个点,是丧子。伯吉斯是从这样一句话转入此话题的:“但(《约翰王》)无疑是莎士比亚成熟时期最差的一出戏,尽管诗句优美,人物却苍白无力。”这个可以展现笔下任何人物、任何情绪的小说家突然不说话了,他只抄了《约翰王》中四个人物和死亡相关的四段言语,最后一段是:
最哀伤的莫过于康斯丹丝在自己的儿子亚瑟将死时说的话:
“孩子的房间空了,悲伤将它填满,躺在他床里,随我到东到西,
做出可爱的表情,重复着他的话,
让我想起他举手投足的种种美好,
用他的体态撑起他空荡荡的衣服。”
(引自《莎士比亚》,作者对译文稍做了改动)
总之,最难写的一段,伯吉斯把笔交还给了比自己更好的诗人,这是何等聪明的判断,让人想到电影《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表现最好的是葬礼上奥登的那首诗。另外,四段引文之间,伯吉斯只添了这样两句叙事:“艾文河上的天鹅,制服上戴着宫内大臣的天鹅标记,在整个炎热的夏季不停地写着。他的雏鸟死了。”分寸极佳。
虽然伯吉斯多产,但这部莎传算是同类之中相当经济的,英文版和中文旧版都不足三百页,而且几乎没有笨重、无趣的段落。那些必须展现的时代背景,不管是写得好还是写得少,总之我都没有跳过,终究还是归功于小说家对材料的判断。有些刻画人物的细节,更是用墨如神。比如他想象莎夫人抱怨丈夫没出息,莎士比亚说他一样渴望发迹,但只有离开斯特拉福才有可能。伯吉斯用了两个不加引号的短句作为这次争吵的结束语:好啊,那你走啊。我会走的,我会走的(《亨利四世》中,王子的“Ido.Iwill”,也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谁,决心离开福斯塔夫);又比如,我们知道十四行诗前十七首是劝某贵族生孩子的。其中有一首就用财产作喻,说,你的美像笔巨款,本来是请你转交给后代的,你怎么能浪用呢?这时伯吉斯又灵魂出窍到现场,想象当时还颇拮据的威尔在呈上诗歌的时候,说:“既然我们提到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