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从未和孩子的父亲结婚,这事在西布伦县人尽皆知。那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想来简直遥不可及。那时的女孩子可不像现在这些往鼻子上穿鼻环、在脚趾上挂铃铛的摩登女郎们。自然,罗利小姐的孩子是个私生女。那时的女孩子要是出门,离开的时间必是得体的。她们往往是去拜访所谓的亲戚,回来时面带忧色,但也精明多了。但罗利小姐不是这样。她从未显露出哪怕一丁点忧伤,从原则上说,她也不是一个精明的女人。她抱着孩子跑到上帝和所有人面前,给那小可怜起了个荒唐可笑的教名。在这个敬畏上帝的社区里带着个私生女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好像还很在理似的。
如今,每个人都原谅了她。他站在小山包上,透过她那坐落于低地的果园里成排的树干,久久盯视着她那栋正对着果园的房子,不无苦涩地回想着。他家的房子就在这平缓的小山包上,身后是陡然升起的险峻山坡。她的房子和他的房子离得太近了。当然,带着那孩子,还要将人们都争取过来,一定很艰难。但南妮就是那种人,她什么事都能对付。他们在巷子里遇见南妮,表面上都会维持一贯的友好,她总是抱着一大把雏菊,衬得脸颊粉扑扑的,穿着一条印花布裙,将一根根辫子盘在头上,就像从故事书里走出来的格蕾特[1]。背地里他们会嚼嚼舌头,比如说聊聊这样的怪咖怎么就没有招来山下的奥达·布莱克偶尔会在自家铺子里放出的冷箭呢?但是就连整天骂骂咧咧的奥达也会把手放在唇上,打断别人对南妮的议论,让对方懊悔不迭地将刚出口的话头咽回去。南妮用苹果派收买了奥达,那是她的手段之一。大家都觉得她诙谐又有趣,但主要还是特别善良。他们从没怀疑过她那小身板里还住着一头恶魔,但加尼特·沃克对此深信不疑。他觉得南妮·罗利生来就是为了折磨考验他的灵魂、诱惑动摇他的信仰的。
这片适合栽种果树的土地,从这里一直向北绵延至阿迪朗达克山脉,那女人最后怎么就偏偏成了他的邻居呢?
单单看到她的那块牌子,就足以让他浑身不舒服。两个月来,自从她在逼近他家地界的位置竖起那块牌子,他就几乎每晚都睡不着,神经紧张得要命。谁都知道,若是一头赫里福德牛跃过篱笆跳到了邻居家的园子里,这种事大家都能原谅和忘记;但一块三只脚的胶合板牌子既不会起身也不会走路,这完全是两码事。昨晚,他焦躁难眠,挨到拂晓时分才睡着。用过早饭后,他便决定步行穿过前面的育秧田去看看临路的那一边。遵照《圣经》的教诲,要寻找“神迹奇事”,但他不试也知道,南妮那块牌子只会让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