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修斯』写作比较顺。”纳森用刀子切割着小羊肉的边缘说。“一个人待在不熟悉的房间里,反而无法集中精神
蓝色圆标是HURT,奈吉的姓氏是HART,所以发音有些不同,但纳森觉得蓝色圆标象征着奈吉。
“专心写诗。”
纳森被带到艾凡斯的住处后,已经过了半个多月。
与在乡间坐拥广大领地、在伦敦也有住宅、雇有管家、一切杂务有佣人处理的贵族或绅士阶级相比,艾凡斯的住处狭小,佣人数目也不多,但看在纳森眼里还是奢侈极了。
如果这才叫家,那萧迪奇的巴雷特家就是猪舍。即使跟纳森故乡的家相比,也大了三、四倍之多。走进正门玄关后,正面阶梯前有间小厅,摆饰着来自东洋的陶瓷大花瓶,以及几把供来客休息的椅子。
开锁声响起,门打开了。
“有进展吗?”艾凡斯现身,因此纳森阖起正随手翻阅的纹章学书籍。
艾凡斯端着盛有食物的银盘进来了。不管是收送餐点、清理床下的夜壶,艾凡斯都不是交代仆役处理,而是亲自动手。送餐也就罢了,但让艾凡斯清理夜壶,让纳森嫌恶得不得了。他强烈地感觉自己受到控制。
拍薄的小牛肉裹上面包粉煎烤的料理美味极了,但纳森没有食欲。他只喝了杯中的波特葡萄酒。
“吃吧。”
纳森被分配到二楼的一个房间。有上盖的四柱式床铺、附镜子的洗脸台,还有大书桌,并设有衣柜及书架。满书架的藏书之中,除了艾凡斯在丁道尔书店沉迷阅读的《鲁宾逊漂流记》《汤姆·琼斯》《克拉丽莎·哈洛》等现代小说,还有纳森也爱读的莎士比亚及弥尔顿等作家的古典作品。艾凡斯似乎是个爱书人。
艾凡斯说这里是客房,要纳森使用,然后便离开了房间,但关上的房门传来上锁的声音。纳森跑过去转动门把,发现真的锁上了。
床底下放着夜壶。是叫他用这个壶便溺吗?虽然外观豪华,但这岂不是形同监狱独房吗?
衣柜里有供更换的衣物和内衣裤。原来艾凡斯老早就打算监禁他了。纳森浑身战栗。
虽然有佣人,但艾凡斯似乎没有妻儿。然而他却不与纳森一起用餐,三餐都是由他亲自送到房间里来,然后询问《悲歌》的进度。牛肉、小羊肉、羊肉,分量十足的肉料理,让纳森联想到把猎物养胖的食人魔。
艾凡斯拿起纹章学的书,瞥了一眼就放回桌上。
“这对写诗有帮助吗?”
纳森想到爱德和奈吉,才会看起纹章学的书。
因为那本书,三人才开始做朋友。
尽管“友谊”被某人在箴言中贬为青菜,但对现在的纳森而言,那却是只有王公贵族才得以亲尝的东洋稀有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