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又站了起来,我走去阳台,再次打量这个异国城市。外面的一个草坪上一个小姑娘抱起一个更小的小姑娘,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更添徒劳感。我走进来,看着卧室里的闹钟。十一点四十。干点什么,快!我站在闹钟边听它滴答。我茫无目的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有时吃惊得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厨房,拨弄着墙上开瓶器的裂开的塑料把手。我走进客厅,手指敲打着一本书的背面,敲了二十分钟。下午过去一半时,我把闹钟调到精确的时间。我在卫生间坐了很久,决定如果没有计划好下面做什么之前,就不挪动。我在那里呆了两个多小时,盯着自己的膝盖,直到它们失去了作为肢体的意义。我想剪指甲,这将是一个开始。但我没有剪刀!我再次在各个房间中游来荡去,然后,到半夜时,我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躺在一把扶手椅里睡着了。
乔治看起来至少是欣赏我的演奏的。他有次在店里听到我在吹,便走上楼来,想看看我的横笛。他告诉我他以前从未摸过这玩意。他惊叹杠杆和衬垫的复杂与精细。他请我吹几个音符,让他瞧瞧该怎么拿,然后又想让我教给他如何吹出音符来。他瞅了瞅乐谱架上的曲子,说他认为乐师们能够把这一团乱糟糟的线条圆点变成声音真是“了不起”。而作曲家们能构思出让十几种乐器一起发声的整部交响乐实在是令他无法想象。我说我也没法想象。
“音乐,”乔治边说边大幅抡动手臂,“是一种神圣的艺术。”通常我不吹的时候,就把横笛扔在一边落灰,也不拆开,拿起来就可以吹。现在我发现自己把它拆成了三部分,细心地擦干,并像对待心爱的布娃娃一样,把每个部分依次放进一个毛毡衬里的盒子里。
乔治住在丝米谷一处新近开发的沙漠地带。他形容自己的房子“空旷,还在散发新鲜油漆味”。他和妻子离婚了,一个月当中有两个周末他的孩子们会过来住。两个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不知不觉,乔治成了我在洛杉矶的东道主。他二十一岁时身无分文从纽约来到此地,现在他年收入已达四万美元,觉得应该为这个城市以及我在其中的经历负点责。有时下班后,乔治会开着他的新沃尔沃带我上高速路兜几英里的风。
“我想要你找到那种感觉,这城市大得不正常。”
“那是什么楼?”我们飞速经过修剪整齐的山坡上一处灯火通明的第三帝国大厦似的建筑时,我问他。乔治会往窗外瞥上一眼。
“我不知,可能是银行或者什么大厦吧。”我们还去酒吧,明星聚集的酒吧,剧作家去的文人酒吧,女同性恋酒吧,还有一个酒吧,里面的男侍都是柔弱而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