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像块墓碑一样竖在一个平卧的女人的头边。我走过时朝里面偷望了一眼,看见几个空啤酒罐和一袋橘黄奶酪,浮在水中。走到他们中间后,我才发现每个孤单的晒日光浴者分得有多开。从一个到另一个似乎要走好几分钟。因为视角的关系,我误以为他们挤在一起。我注意到女人们很美,棕色的肢体像海星一样伸展;而肌肉虬结的健壮老男人竟然有那么多。这怀有一致意图的壮观景象令我欣慰,生平头一次我也急切地希望做一个棕色皮肤,棕色面庞的人,这样笑的时候牙齿才能像一道雪白的闪光。我脱下裤子和衬衫,铺开毛巾,仰卧下来,心想,我要自由了,要变得别人认不出来了。但几分钟后我就感觉燥热不安,很想睁开眼睛。我跳进海水中,游到只有几个人的地方,他们涉水而行,等着一个格外庞大的浪头将他们冲回岸边。
有一天从海滩回来,我发现门上别着一张纸条,是一个朋友特伦斯·赖特利留的。上面写着:“我在街对面狗狗餐厅等你。”几年前,我在英国遇见赖特利,其时他正在为一篇迄今尚未完成的关于乔治·奥威尔的论文做研究。直到来美国后,我才发现他是多么稀有的美国人:纤瘦、格外苍白,黑发细柔拳曲,一双母鹿眼仿佛文艺复兴时期的某位公主,修长挺直的鼻,鼻孔狭窄。特伦斯有一种病态美。他很招男同性恋,在旧金山的坡尔克街那次,简直可以说是一场骚乱。他有点口吃,但很轻微,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甚至增添了可爱之处。他对友谊非常投入和在意,偶尔会陷入纠结难解的心境。我过了很久才认识到自己其实不喜欢特伦斯,但那时他已经进入了我的生活,我接受了这个事实。像所有强迫性的倾诉者一样,他对别人的想法缺乏好奇心,但他的故事都很精彩,并且从不讲第二遍。他时不时地迷恋上一些女人,但他那让人稀昏的笨舌和消耗性的热情把她们赶走了,而她们则为他的倾诉提供新鲜材料。有那么两三次,也有安静孤单有保护欲的女孩无望地爱上他和他的做派,但显然他没兴趣。特伦斯喜欢的是长腿、意志强悍,行事独立的女人,但她们会迅速厌倦特伦斯。他曾经告诉我说他每天手*。
他是狗狗餐厅的唯一顾客,双手托腮,俯对一个空咖啡杯,表情很是郁闷。
“在英国,”我说,“一家狗食店就意味着东西很糟,根本无法下咽。”
“坐下吧,”特伦斯说,“那我们就来对了地方。我被人大大地羞辱了。”
“西尔维?”
“是的,是的。奇耻大辱。”这不是什么新鲜事。特伦斯经常很变态地为了领受那些冷漠女人的打击而出去吃饭。他已经爱上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