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骑到了一片绿意盎然的小平原。向南望去,山顶的松树林上仍然留着去年的残雪。周围其他的山都很低矮,而且都有相当一段距离,不过边缘都很清晰、陡峭。这里就像明信片中的风景,同我隐隐约约的记忆片断很是相似,但是并不完全吻合。这条州际公路当时一定还没有建好。
这时候,我又想起了那句话:到达目的地还不如在旅途中。我们已经旅行了好一阵子,现在即将到达目的地。当我将要完成这种短暂的目标,接着而来的会是空虚的感觉。我必须调整自己,以适应下一个目标。一两天之内约翰和思薇雅就要离开,克里斯和我必须决定接下来做些什么。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计划。我对城里的大街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但是我现在感觉自己就像观光客一样。我看到招牌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这里其实并不小,人流动的速度很快,因而彼此之间都不怎么认识。这儿的人口大约在一万五到三万左右,算不上是一个镇也算不上是一个城——其实什么都不算。
我们在一间有黄色玻璃窗的餐厅里用过午餐。但是我一点也记不得这间餐厅,似乎斐德洛离开这里之后它才盖好,从大街上看来印象也一样十分模糊。
我找到一本电话簿,想找罗伯特?狄威斯的电话号码,但是没有找到。我拨给接线生,她也没有办法查出这个号码。
我几乎无法相信,难道他们是他想像出来的吗?接线生的回答让我惊讶了一会儿,但是我想起他们给我的回函,在信里我曾告诉他们我很快就会来拜访他们,所以就安心了。爱幻想的人是不会用写信的方式的。
约翰建议我打电话到艺术系或是其他的朋友那儿,我抽了一会儿烟然后又喝了一杯咖啡。等心情放松之后再拨电话。我终于打听到地址。其实不是电话这项科技使人提心吊胆,而是通过用电话所产生的人际关系,比如像拨电话的人和接线生之间才会发生这种情况。
由城里面到山里必须经过溪谷,一共不到十英里的路。一路行来,烟尘满布,溪谷里长满了高高的绿色紫花苜蓿,等待牧民收割,草很密实,看起来似乎很难通过。田野缓缓地向四面铺展开来,到山脚下的时候慢慢地升起,然后眼前突然出现一片绿意深浓的松树林。狄威斯夫妇就住在那儿。住在淡绿色和墨绿色的交接处。我从风里嗅出刚刚收割的青草气息,还有家畜的气味。走了不久又变成松树林的味道,然后又恢复暖洋洋的气息。放眼望去,是一片阳光和草地,还有逼在眼前的山色。
正当我们接近松树林的时候,路上出现厚厚的一层沙石。于是我换到低速挡,每小时十英里,然后两只脚离开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