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还会紧张吗?”
“不会,我刚刚在门外又喝了点儿压惊。”
要
“他是指廖景绍先生吗?”检察官得到答案,又追问,“你喝醉了,然后廖景绍跟你发生了关系?”
“是。”
“异议。”小胡子律师提出程序问题,阻止检察官发问。
“请说明理由。”审判长说。
小胡子律师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载明,不得提问“被害人与被告以外之人之性经验证据”。检察官反驳,这条只限定辩护律师与被告不能诘问,检方却不在限制内。审判长最后裁定,异议驳回,请检察官继续问。检察官已经拿到答案了,她借由马盈盈之口,说出了廖景绍会借酒醉,趁机跟女性发生肉体关系,而且女方半推半就。我想,这足够说明廖景绍有一套自己跟女生的性游戏,直到踢到我这块铁板。
精神。
这很劲爆呀!马盈盈是廖景绍的前女友,我在工作场合看不出来。或许他们分手很平和,就像吃完餐后各自付账离开。对了,我记得马盈盈有一次说“不要以为,有钱的丑男人的老二都是香的”,又说“女人跟快烂掉的臭男人混久了,连自己的快乐都臭掉了”。因为言辞讲得太劲辣,我至今还记得,如今我竟然跟她与廖景绍的交往联想在一起。
检察官继续诘问:“你们的交往,是廖景绍主动追求你的吗?”
“不是。”
“是马盈盈小姐你主动追求他的?”
经过两轮的诘问,证人马盈盈离席。我不晓得自己是不是取得优势,通往真相的过程,往往如此湮塞,而且回头路都消失了。幸好邻座的祖母伸过手来,紧握我的手。我发现她好紧张,手掌都是冷汗,但仍主动给我安慰。
第二位证人是社区警卫——张民宪,他在事发那天值勤。他会出现,我一点都不惊讶,证人们在开庭时会先聚在法庭,我就知道今天谁来做证了。然后法官采取隔离侦讯,请证人们出去,等候传唤,唯一全程在旁边陪伴的是祖母。祖母以家属身份在场陪同,是性侵官司允许的。
我替警卫张民宪担忧的是,他喝了点儿酒。他进来时,法警闻到酒味,而且还是新鲜的味道。我怀疑他在门外候讯时,又喝了几口。
审判长皱着眉头,问:“你平常都是这么早喝酒?”
“不会的,我是紧张。”警卫张民宪说,“我要是紧张,都会喝点酒,这样才不紧张。”
“不是。”
两者都不是,检察官转而问:“你们是什么时间开始交往的?”
“二○一三年,晚上九点。”
“那天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他失恋了,要找我喝酒解闷儿。”马盈盈讲到这儿,速度放慢了,而且头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