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这件旧玩意?”他大叫,跟着我大笑。“去你的,老哥,可以给
我们握了手,我也替他点了一杯甘蔗汁。他把又黑又扁的佛朗明哥帽往后拉,靠着挂在喉咙处的细绳悬在背后。黑衬衫上绣有一个个白色人像,沿着前胸的钮扣加固带分布,那些小人摆出在头上挥舞套索的动作;皮带则是用美国银币一个连一个缝制而成,用圆顶形海螺壳当皮带扣环。黑色佛朗明哥长裤外侧,绣有精致的涡卷形装饰图案,涡卷图案往下延申,最后止于一排三颗小银扣。靴子为古巴鞋跟式,上有皮革材质交叉环,位于外侧,可扣紧搭扣。
“这天气实在不适合骑马,na?"“呢,呸!”他啤了一口唾沫,“莉蒂和那马的事你听说了吗?天啊,老兄!那是,妈的,好几星期前的事了,yaar。我跟你,他妈的好久没见了。”
“跟莉蒂的事进行得怎么样?"
“不好,”他叹气说,但脸上有开心的微笑,“但我想她会改变心意,yaar。她是个非常特别的妞。她得把你恨够了,才会慢慢开始爱你。但我会得到她,尽管每个人都说我很傻。”
“我不觉得你追她很傻。”
“你不觉得?"
“对啊!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很好的女孩。你是个好男人,你们两人相像的地方比别人认为的还多。你们两个都幽默,喜欢笑。她受不了虚伪,你也是。我想,你们追求生活的方式差不多一样。我认为你们很登对,至少未来会很登对。维克兰,我想你最终会得到她的芳心。我见过她看你的神情,即使她在臭骂你的时候。她真的喜欢你,所以不得不批评你,那是她的作风。你只要坚持到底,终究会烹得她的芳心。”“林……听普,老兄。说得对!真他妈的对!我喜欢你。我是说你说得我真他妈的爽,yaar。从现在起,我要跟你当朋友。我是你他妈的拜把兄弟,老哥。有什么需要,吩附我一声,一言为定?"“行,”我微笑,“一言为定。”
他陷入沉默,凝视下着小雨的外头。卷曲的黑发,已长到他衣领处,前面和两侧都剪短。唇光非常仔细地剪短削薄,薄得几乎跟用彩色笔画过没两样。从侧面看去,他的五官叫人印象深刻:长长的额头止于鹰钩鼻,往下至坚定、严肃的嘴巴,下巴突出而自信。但他转身面对我时,最突出的部位是眼睛,那眼神年轻、好奇,闪烁着和善的性情。
“你知道吗,林,我真爱她。”他轻柔地说。他的眼神往下飘向人行道,然后很快地往上瞧。“我真爱那个英国妞。”
“你知道吗,维克兰,我真爱那个,”我说,模仿他的语气,和脸上认真的表情,“我真爱那件牛仔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