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阶段。接到两江总督任命,曾国藩本可借此脱身,但是朝廷同时又命令他:“刻下交卸在即,务当遵奉昨日谕旨,严饬地方文武员弁将在逃首要各犯尽数构获。”(93)要求他先把缉凶事办好,才能离开。曾国藩也主动在奏折中陈明他不会推卸责任:“目下津案尚未就绪,李鸿章到津接篆以后,臣仍当暂留津郡,会同办理,以期仰慰圣厘。”(94)严命之下,曾国藩加大办案力度,到八月十九日,已经拿获疑犯八十多人。但是在这些人中如何定出凶犯,仍然极为困难。曾国藩感到“若拘守常例,实属窒碍难行,有不能不变通办理者”(95)。所谓“变通办理”就是凡群殴中下手人,不论他殴伤何处,均视为正凶;本人拒不供认,但是有多人指证者,也据以定案。最后,终于拟定正法者二十人,军徒者二十五人。
平时以“诚”字自命曾国藩,不得不以这种办法定谳杀人,内心痛苦当然可想而知。这也是他“内疚神明”原因之。事后,曾国藩偷偷发给每名人犯家里“恤家银”五百两,以为安慰。《李兴锐日记》说:“人给恤家银五百两。杀之而又怜之,以此案不与平常同,虽曰乱民,亦因义愤,不过从保全大局起见,为此曲突徙薪,就案办案耳。”
至于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最终没有如法国人要求处死。这是因为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普法战争打响,法国节节败退。曾国藩在七月六日(公历8月2日)就已经听到这个消息,他在给曾纪泽家书中称:“闻布国与法国构兵打仗(此信甚确),渠内忧方急,亦无暇与求战,或可轻解此灾厄。”(96)果然,不久法国便通过赫德之口透露:“中国若能切实拿犯,将来府县之事自易办理。”(97)因此两名地方官由部议定罪,发往黑龙江军台效力。
曾国藩此前曾嘱幕僚汇银三千两,作为两名地方官在狱中生活之资。及至二人被判“从重改发黑龙江效力赎罪”(98),曾国藩又筹集白银万余两,作为“到戍后收赎及切路费”(99),以弥补自己遗憾。
曾国藩经手津案办理,至此告段落。
李鸿章在八月二十二日从保定出发,二十五日抵达天津,曾国藩亲至城外西沽迎候。对李鸿章借故拖延,曾国藩并没有生气,他愿意为李鸿章做铺路石。九月六日,双方交接关防印信。
师生见面,发生次著名谈话。
李鸿章后来绘声绘色地回忆说:“别人都晓得前半生功名事业是老师提挈,似乎讲到洋务,老师还不如内行。不知办辈子外交,没有闹出乱子,都是老师言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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