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里的另一头开会,出租车一直没到,于是我不得不穿着高跟鞋跑了半英里。我迟到了,头发湿答答地贴在脸上。我的衬衫湿透了,透出里面的胸衣。我落座的时候还打翻了一杯酒。我的烟瘾犯了,很想抽根烟,这让我整个人显得有些急躁。我记得我们因为书中某个部分还争执了几句,实在可笑。他把所有嫌疑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我只是觉得这个情节设置太老套了,但实际上那不是聊这件事的合适时机。后来,查尔斯很生我的气,他生气没有错。我们有可能因此损失一位作者,很多其他出版商都会有兴趣签下这本书,特别是他承诺可以签下整个系列。
事实上,查尔斯接替了我的工作,当天大部分谈话都是由他来负责,结果就是,艾伦成了他的作者;也就是说,所有大大小小的图书节都是查尔斯去参加——爱丁堡国际图书节、海伊文学节[1]、牛津文学节、切尔滕纳姆文学节。查尔斯有人脉,而我负责出书。我全程通过一款实用便捷的软件编辑加工稿件,这意味着我们甚至不需要面对面交流。想起来很可笑,我和他一起工作了十一年,却从没去过他家里:这有些不公平,毕竟我付出了那么多辛劳。
当然,他每次来办公室的时候,我不时能见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越成功,就越有魅力。他买了昂贵的衣服,出入健身房,开着一辆宝马i8硬顶版跑车。如今,作家都必须善于在媒体面前作秀。很快,艾伦·康威就频频出现在许多节目的摄影棚里,如《图书秀》(TheBookShow)《怀特东西》(TheWrightStuff)《提问时间》(QuestionTime)等。他参加宴会,出席颁奖仪式,在各类大学演讲。他成名时已是不惑之年,可似乎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的变化不只如此。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结婚,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不过那段婚姻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看看我写的文字,语气多少有些幻灭,就好像我憎恶他的成功,而这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但我根本没有这么想。我不在乎他怎么看我,我非常乐意看见他和查尔斯出席各大文学节,而与此同时我埋头实干,编辑稿件,监督图书的各个制作流程。到头来,这些才是我看重的。事实上,我的确热爱这份工作。我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长大的,当我坐飞机的时候、在沙滩上放松的时候,没有比一本侦探小说更适合休闲的读物了。《大侦探波洛系列之骇人命案事件簿》里的每一集我都看过。我从来不去猜凶手是谁,只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一幕:侦探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个房间里,仿佛魔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