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妹妹凯蒂介绍的。凯蒂住在萨福特郡,她把她的孩子送到了当地的私立学校上学。艾伦是学校里的一名英语老师,他刚刚完成一本小说,一部名为《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的侦探小说。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发现凯蒂认识我的——我猜一定是凯蒂告诉他的,不过是他主动向她询问,能不能拿给我看看。我和我妹妹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关系很好;看在她的面子上,我答应看看。起初,我不看好这部作品,因为通过关系送到手上的书稿都鲜有佳作。
可这部作品让我很惊喜。
艾伦的作品有几分英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影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栋乡间村舍里的谋杀案,情节错综复杂,出场人物性情古怪却不引人反感,侦探作为局外人来到村里探案。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六年,二战刚刚结束,虽然他在细节上轻描淡写,但还是设法捕捉到了那个年代的感觉。庞德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实际上,他是集中营里的幸存者——我们最后删减了一些篇幅——给他增添了几分神秘感。我喜欢他的日耳曼风度,尤其是他对待自己的作品《犯罪调查全景》的痴迷。这本书之后也成为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标志。故事背景设置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这也让整部小说的节奏更加舒缓:没有手机、电脑、取证,也没有即时通信。我觉得书稿还有不足之处。他的写作有时候太过讨巧了,感觉好像是在刻意营造一种效果,而不是老老实实地讲故事。可当我读到尾声,我已经决定要将它出版,这也是我为三叶草图书公司签下的第一本书。
然后,我见到了作者。
我不喜欢他。我很抱歉这么说,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高冷。你一定在书的勒口上见过他的照片——瘦削的脸颊、精心修剪的银发、戴着圆形镜片的金属框架眼镜。在电视机前或是收音机里,他总是可以谈笑风生,有种从容不迫的魅力。可他当时完全不是。那时他身材虚胖,有些超重,西装袖子上沾着粉笔灰。他曾经动辄咄咄逼人,又急于取悦别人。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出版自己的作品;但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他却几乎没有流露丝毫热情。我看不透他。当我提出,希望他可以对书稿做一些修改的时候,他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他是我见过的最不懂幽默的那类人。后来,凯蒂告诉我,他从不招孩子们喜欢,我想我知道原因。
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我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的第一印象,有些会面就是如此。我们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餐厅安排了午餐——我、他,还有查尔斯。那天大雨滂沱,毫不夸张地说,真的是倾盆而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