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十分暖和,屋子里空气很快就变得混浊不堪。这次模特儿是个老头,下巴上蓄着大把灰白胡子。菲利普想把上午学到那点儿技巧拿来实践,结果却画得很糟。他意识到他并不能画得像自己想那好。他十分羡慕地瞥眼坐在他旁边两个习画者作品,暗自纳闷,不知自己往后是否也能那样熟练地运用炭笔。个小时飞快地过去。他不想再给普里斯小姐增添麻烦,先前便没有在她旁边坐下。最后,当菲利普经过她身边往外走时候,普里斯小姐却不客气地问他画得怎样。
“不怎好。”他微笑着说。
“要是你刚才肯屈尊坐在旁边,倒可以给你指点下。看你太自负。”
“不,哪儿话。怕你会嫌讨厌。”
“要是那样话,会直接对你说。”
菲利普发现,她是以其特有粗鲁方式来给他帮助。
“好吧,明天就要让你受累。”
“没关系。”她回答说。
菲利普走出画室,不知道该怎样打发晚饭前这段时间。他渴望干点儿独特事。来点儿苦艾酒[1]吧!当然有这样必要。于是,他悠闲地朝火车站走去,在家咖啡馆露天餐桌旁坐下,要杯苦艾酒。他喝口,直犯恶心,心里却很满足。这种酒味道叫人难以下咽,但精神效果极好:眼下他觉得自己完全是个投身艺术学生。由于空肚子喝酒,不久他就变得情绪高昂。他注视着周围人群,感到所有人都是他弟兄。他十分快乐。来到格雷维亚餐馆时,克拉顿那张餐桌上已坐满人,但是看到菲利普拐瘸地走过来,克拉顿就马上大声地招呼他。他们给他腾出个座儿。晚餐费用低廉,盆汤,碟肉,再加上水果、奶酪和半瓶酒。可是菲利普对自己面前食物并不在意,只顾打量同桌用餐人。弗拉纳根也在那儿。他是个美国人,年纪很轻,身材矮小,欢快脸上长着个又短又平翘鼻子,嘴巴老是含有笑意。他穿着图案鲜明诺福克上衣,脖子上系条蓝色宽领带,头上戴顶形状奇怪花呢帽。那时候,印象派在拉丁区居于统治地位,但是印象派对老画派所取得胜利还是新近事。卡罗路斯-杜朗[2]、布格罗[3]之流仍被人捧出来与马奈、莫奈和德加分庭抗礼。欣赏老派画家作品,依然是情趣高雅标志。惠斯勒[4]以及他整理那套颇有眼光日本版画集,在英国画家及其同胞中间产生很大影响。古代大师们画作受到新标准检验。几个世纪以来,拉斐尔[5]都深受世人尊崇,如今这种尊崇在聪明年轻人眼中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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