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插有一根砖红色羽毛。她身穿灰黑色短外套,外套上缀着黑珠子,边上镶有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比咖啡还要深的褐色,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紫色的长条毛绒。浅灰色的手套食指磨破了。她的鞋我没注意到。她有点胖,戴着金耳坠。总的看来,她是位长相一般、自由自在的阔小姐。”
福尔摩斯边听边微笑着轻拍手掌。
“华生,不是我夸你,你进步很大。你观察得很仔细。虽然你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但方法还是掌握了。你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很强,但是,老兄,我们应该集中注意细节,不能只看大体的印象。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男人的膝盖。你看到了,这位姑娘的袖子上有长条毛绒,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她手腕上面有两条纹路,说明她是打字员。纹路是打字时在桌上压出来的。手摇式缝纫机也能形成类似的痕迹,但那是在左臂,离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且不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宽的部分。随后我看了她的脸,发现宽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所以,当我说她是打字员和有点近视的时候,她觉得很吃惊。”
“我也一样吃惊。”
“可我没说错。我接着往下看,很吃惊又很好笑地发现她穿的靴子,尽管不是完全不同,但确实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是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不是;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只有第二和第四个扣子没扣。华生,当你看到一位穿戴很整齐的姑娘,脚上却穿着只扣上一半而且不配对的靴子时,会不会很容易就推测出她是匆匆忙忙从家里出来的呢?”
“还有呢?”我问道,对他的推理,我非常有兴趣。
“我还知道她离家之前写了一张纸条,而且是在穿戴好之后写的。你只看到她右手套手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发现她的手套和食指都沾了些墨水,说明她写得很急,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这肯定是今早的事,否则,墨迹不会留在她手指上。这些虽然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好了,我们言归正转,华生,帮我念一念那个寻找霍斯莫·安吉尔的启事好吗?”
我拿着那张报纸凑到灯前,启事写道:
“十四日晨,一位名叫霍斯莫·安吉尔的先生失踪了。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身材高大,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胡子,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皮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经理。若有人……”
“好了,”福尔摩斯说,“至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