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他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像是在回答他的目光,“麦卡瑟的事全都明白
“你该记得在审讯中法医对伤势的记录吧!打击来自正后方,而且伤在左脑,若不是个左撇子,怎会这样呢?那父子俩会面时,凶手就站在那棵树后,抽着烟,因为发现雪茄的烟灰。你知道对烟灰做过些研究,并写篇专题论文论述140多种不同的烟灰,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对烟灰的特殊经验让知道那是印度雪茄。发现雪茄后,就到四周去找,最后在草丝里找到他随手扔在那里的烟蒂。确切地说是印度雪茄,和在鹿特丹生产的那种样。”
“你是怎知道他使用雪茄烟嘴的呢?”
“瞧出烟蒂没进过嘴,因此可断定他用雪茄烟嘴;烟头被削掉,但削得不平,因此可断定他口袋里的刀子不快。”
“福尔摩斯,”说,“你简直成神仙。凶手准会抓住,你又救个小伙子的命,这就像你砍断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样。清楚这切是谁做的,凶手就是——”
“特讷先生来啦!”旅馆服务员边大声通报,边推开客厅的门,把客人领进来。
的男人,有件灰色披风。”
“会是这样的!”
“另外还有们今天的侦查。对地面进行周密察看,发现蛛丝马迹,连凶手长什样都告诉雷斯垂德那个笨蛋。”
“你又是怎样推想出来的呢?”
“你不解的想法吗,不就是对小细节的察看嘛!”
本来是个陌生的面孔,但令人记得住!他走路特慢,瘸拐的,弯着背,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但他那遍布皱纹、轮廓分明的五官以及强壮的四肢,可以看出他力大过人,个性独特。他的胡子卷曲,头发灰白,那下垂的眉毛让人感到高贵、有权有势。可是他脸色苍白,嘴唇发乌,鼻孔两边发青,看就知道他患有慢性病,已经很严重。
“这说您收到的便条,请在沙发上坐吧。”
“收到,看门人送来的,说是您想在这儿见,免得引起别人传言。”
“若是直接到您那儿拜访,怕别人说这说那。”
“你为什要见呢?”他眼中充满绝望的神色看着的同伴,像是他的事情已让人知道。
“清楚你是从他迈的步子来判断他的个子,对那双靴子的推断也许是从脚印发现的。”
“是这样呀,这并不很难。”
“他走路摇晃,你又是怎想出来的呢?”
“他的右脚印总是比左脚的模糊,这说明他的重心在左脚上。从这点看,他肯定是个瘸子。”
“你说他是个左撇子又怎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