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起。
帅嘉谟偷偷加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个先入为主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处小小手脚,后来却成聚讼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偷改原文,帅嘉谟还发动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县承担——这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
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次接呈文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同样呈文,也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个公平!
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明会典》可知,浙江、湖广各布政司、府、州运往南京户部承运库夏税丝绢数分别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计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为:应天府、常州府、镇江府、太平府、庐州府、安庆府、宁国府、苏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凤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年初,帅嘉谟撰写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当时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这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说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这是铁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