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欺天罔君”恶劣风气。直不疑,西汉文帝时为郎,官至中大夫。朝中有人毁谤他说:“不疑状貌甚美,但无奈他与嫂子私通。”不疑听说后辩解说:“根本就没有兄长!”既无兄长,哪来嫂子?第五伦字伯鱼,东汉光武帝时为淮南国医工长。随淮南王入朝,光武帝同他开玩笑说:“听说你做官,动手打岳父。有这回事吗?”第五伦回答说:“三次娶妻,妻子都是没有父亲孤女。”王凤字孝卿,西汉成帝舅父,任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子弟满朝,专断朝政,遭到不少人指责。谷永想要依附王凤,上奏章吹捧,把王凤比作周宣王大臣申伯。王商字子威,西汉成帝时任丞相,为人忠直,但遭到王凤排挤。大中大夫张匡为迎合王凤,上书诬陷王商“执左道(邪道)以乱政”。上述问题,既有社会伦理道德方面问题,也有政治品质方面问题,但其共同点都是不实事求是,有甚至到荒谬绝伦地步。这样诽谤、诬陷,小则可以冤枉好人,搅乱人心,大则可以搞乱朝政,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非同小可。曹操是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严重性,因此下定决心整饬,“四者不除,吾以为羞”,表现不达目决不罢休精神。这不仅是为净化社会风气,实际上是还带着清明政治考虑。
曹操还下过道《清时令》:
今清时,但当尽忠于国,效力王事,虽私结好于他人,用千匹绢、万石谷,犹无所益。
反对“私结好于他人”,实际上就是反对拉帮结伙、结党营私。从“但当尽忠于国,效力王事”两句不难看出,曹操反对“阿党比周”、“私结好于他人”目,不仅仅是为净化社会风气,稳定社会秩序,更重要是为让大家尽心力于国事,树立朝廷权威,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曹操这样考虑,是服从于他统全国大目标,对于防止新分裂割据局面出现是有积极意义。
此外,曹操平定冀州后还曾下令不准报私仇,禁止大操大办丧事,违者概以法律制裁。对于些关乎民生疾苦旧俗,曹操也给予充分关注。建安十年(206)三月曹操占据并州后,曾下过道《明罚令》:
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子胥沉江,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于子推独为寒食,岂不偏乎?且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月俸。
介子推,作介之推、介推,春秋时人。曾随晋公子重耳长期流亡,艰苦备尝,后返国渡河,见狐偃向重耳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