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后碗筷放到洗碗机里,厨房家政阿姨会过来收拾,我先出门了。”
“辰哥,”我出声拦了他一下,“你今天来我公司吗?”
“下午会来,”季行辰仿佛在嘱咐一只会拆家的狗狗,“你老实在公司里待着,别想着迟到早退,也别作妖给二十五岁的你丢人,听到了吗?”
“我都够安分守己了,怎么就有丢人的隐
我感念的同时心情有些复杂:“先前是我做早餐吗?”
“谁起得早谁做,一般会在路上的快餐店买现成的早点,或者去公司附近的茶餐厅吃。”
饭谁起的早谁做,常态的场景却是一起出去吃,也就是一同起来的情况占多数,所以是两个都对早起有点抗拒的人一起赖床?
细思又有点限制级……
季行辰用勺子将碗底最后一点麦片扒拉进嘴里,用舌头舔了下唇边浓白的奶渍。
流年不利的还有我与沈瑜的重新建交。
我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查看过手机来信,没有未读消息。
在和沈瑜异地后,沈瑜时常会因为各种小原因失联,手机忘记携带、没电关机,我恨不得买十个手机,让他挂脖子上、栓腰带上、揣在兜里。不过就只是想想。沈瑜一味的认学习,内向又独立,催他一次下次只会回得更拖延。后来我就习惯等他的消息,和等不到他的消息。
我满脑门官司地下了楼。
我的“梦中情人”以跟梦里判若两人的清冷,和我打了个招呼。
我被梦里的后劲给激了一道,心口一阵酥痒,喉结动了动,不自在地收回视线。
“没给你加太多蜂蜜,不知道你现在的口味。”
我爱吃甜口的东西,这点倒是一直没变过。
我端着碗尝了一口,牛奶的温度已经没有那么适口了,麦片凝得过于粘稠,甜度也有点淡,却还是捧场道:“挺好吃的。”
季行辰倒像很适应得到厨艺上的肯定似的,微微提起的嘴角有种膨胀的小得意。看来二十五岁的我还是宠他的,也没少说瞎话。
季行辰今天上午要外出,起得比平时更早,这会儿已经坐在餐桌前吃早饭了。
季总虽然在职场上是一名英明决策的领导者,但对工作更像是出于责任与生活方式,而非源自热爱,比如这会儿他睡眠不足的脸上“不想上班”的丧气就挺明显的。
早饭是牛奶冲泡的麦片、煎蛋、吐司,还有一碟醋拌秋葵。
从换被单那里看得出来,季行辰约莫也是个十指不沾家务活的惯宝宝出身,在家务技能上的熟练度一个比一个低,这些大多数只需要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食物,被这位大厨制作出来如同动用了九十九道工序,锅碗瓶罐,从碗到勺,颠三倒四的摆满了流理台。
就这他还为我也泡了一碗麦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