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即丧失主体地位恐惧。所以,男性集团中对同性恋搜索非常严厉,这就是“同性恋憎恶”〔亦称“恐同”——译者〕。为保证男人集团同质性,即保证每个成员皆为性主体,这是必不可少。
由此可知,男人同性社会性欲望是由同性恋憎恶来维系。而确认男人主体性机制,则是将女人客体化。通过致将女人作为性客体,使性主体者之间相互认可和团结得以成立。“拥有(至少个)女人”,就是成为性主体条件。
“拥有”词很确切。“像个男人”证明,就是把个女人置于自己支配之下。“连让老婆听话都做不到,还算什男人!”这种判断标准至今仍然有效。所以,厌女症就是绝不将女人视为与自己同等性主体,而是将女人客体化、他者化,更直接地说,就是歧视、蔑视。
男人同性社会性欲望,建立在厌女症基础上,由同性恋憎恶来维系,这就是塞吉维克教给们精彩理论。
上述理论术语,可以换成更易懂口语化表达,即,相互承认对方为男人人们之间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人和女人排除在外加以歧视而成立。男人同性社会性欲望,不但要歧视女人,还需要严格管理与同性恋分界线,并不断地将之排除在外,这反过来证明,男人这个东西,建立在多脆弱基础之上。
不过,对于这种排除中间项性别二元制所具有普遍性,有人举出反证表示怀疑。比如德勒兹、加塔利等人所说“n种性”[4]。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不是只有男人和女人,还存在被称为“第三性”非男非女中间性别如北美印第安博达切(berdahe)[5]、印度海吉拉(hijra)[6]、汤加法卡莱奇(fakaleti)[7]等特定人群。可是,属于这个范畴人群,都有以下共通点。第,他们在生物学上是男人;第二,他们通过女装等女性符号而被女性化;第三,他们常常不仅担任宗教仪式中角色,还向男人卖身。总之,他们是“虽为男人但未能成为男人男人”、“被女性化男人”,他们存在意义,完全就是向男人提供服务性客体。这样“第三性”,常被当作“n种性”存在证据,可是,从以上分析可知,称之为“第三性”是种误导,他们不是位于男女之间性别,而是从属于性别二元制之下次等范畴。只有男人才能转为“第三性”,而女人却不能,这反过来证明性别二元制是何等强固。“n种性”,在理论上可以成立但在现实中却不存在,由此亦可得到反证。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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