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证词,“证物图上画分明是长弯刀,但这里山匪认罪书上却说杀人时用是短刀。”
卫博然把两张纸接过来看,沈明安指出那处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受药房掌柜指使,杀人时用短刀割喉,剖开肚腹,走时放火是为毁尸灭迹。”
最下面按着红色指印。
认罪山匪约有六七人,都是这个说辞,倒更像是串供好。
认罪书上和证据图上画凶器并不致,如此大疑点,当年沈家审案时却无人提出,这案子就这样匆匆结案。
连卫博然都觉得不解,思索片刻后同他说:“各地卷宗上报到大理寺后,悬案重新审理,重案也会有人校对审核,照理来说,案子有疑点,应该让江州官府再审。”
他顿顿,“但看这上面时间,这案子在上报大理寺之前这些人就已经认罪后被问斩,当年大理寺负责校对审核官吏哪怕发现卷宗中有疑点,但若是没人有异议,上头也没说要重审,他想着多事不如少事,隐瞒不报也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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