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说得对,这里很适合接吻,适合在阳光下,慵懒地品尝彼此嘴唇,也适合做场白日梦,占有自己喜欢人。
他虚幻得像是在梦里。
他们喘息着滚在起,他在宁晃身上,嗅到属
他小叔叔,绯红着脸颊,羞恼又粘人地在他怀里,推搡他,又勾着脖领吻他。
他最贪恋,可以什都没有,就拥有切温柔时光。
他喉结滚动,干渴地吻上他嘴唇。
软得他心脏乱跳,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舌尖儿跟着黏上去,他贪婪地吃他嘴唇,小声喊他,小叔叔,小叔叔,喜欢你。
宁晃却仿佛有些恼,说:“陆忱,你他妈有毛病。”
“你……”
说不出更狠话来。
因为他俯下身,在吻他指尖。
他痴痴地盯许久,终于还是做出来。
宁晃住口,冷冷地看他。
他言不发,终于软下来,慢慢地、认真地看着他说:“小叔叔,不会。”
“不会带别人来,也不会跟别人接吻。”
宁晃说:“为什不会?为?”
宁晃鲜少对他这样直白且咄咄逼人,他却顺从地点点头。
这样干渴。
“不带个男朋友回来?”
“今天看你们毕业典礼,好些人在悄悄看你。”
陆忱确是所有毕业生里最出挑那个,哪怕有无数流言蜚语,但单单是立在那里,就招惹无数目光来。
男孩子也有,女孩子也有,嫉妒有,喜爱也有。
像是这样就能回去。
那时就应该说出来才对。
应该好好跟小叔叔表白,应该融在起,应该除接吻什都不做。
阳光透过窗。
落在床上。
那刻,仿佛这个世界总算有什能接纳他,灵魂都得到熨帖。
宁晃指尖儿弹弹。
却良久无声。
他顺着指尖,吻到手背,手腕。
他像是终于又回到那时候。
他心脏声声跳。
低头盯着小叔叔指尖儿,想触碰愿望,像是浸水海绵,在点点膨胀。
宁晃故意笑声,说:“大侄子,你别告诉,你这种行为叫守身如玉?”
他垂着眸说:“是。”
他没有句话说谎。
学校里养出来孩子,就是有种招人喜爱纯粹气质,懵懵懂懂稚气未脱,眼睛干干净净,盯着陆忱瞧时,眼底仰慕也那样皎洁。
宁晃想着,淡淡说:“最好找个同城市工作谈,将来不容易分手。”
他说:“不会带别人来。”
宁晃却自顾自说:“你这地方很好,虽然小点,却很安静,周末可以约个会,聊聊天,光线不错时,适合接吻……”
他说:“跟谁?跟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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