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慢慢散去,但是他们两个不是很着急。他们现在觉得有无数的时间可以浪费,就算没有无数的时间,也要创造无数的时间。
钟俊同是追求高效率的精英人物,他之前也没想到自己会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散步上。他如果需要锻炼,有高端健身馆的顶尖私教,可以在一个小时内完成需要的锻炼量,保持好身材和健康的身体。
但是他现在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者说,他之前没有想到过,和时沂牵手走在路上,感觉会这么好。
他现在无比确信,时沂很喜欢很喜欢他,甚至爱他。
他不是会计量爱多爱少的人,他的精明之处不在这里。所以他也不知道时沂到底多爱他,这就称为他现在最疑惑的问题。
钟俊同笑起来,把时沂害羞的脸捧起来,在脸颊上用力亲了两下,又有点急不可耐地把他压在了柔软的被褥里。
时沂吓了一跳,轻声商量:“胡闹好久了,不吃晚饭吗?”
钟俊同含住他纤薄的耳珠,滚烫的呼吸喷薄在他泛红的耳廓,拒不合作:“不,先做。”
“俊同,我饿了,没有力气。”时沂红着脸小声说。
钟俊同低头看腕表,发现他们竟然胡闹了这么久,一时也有点害臊,把被压倒的时沂拉起来,换了衣服带他下楼吃饭了。
两人回酒店的途中开始下起雨来。伦敦的雨有种温吞的冷,从天空落下织成密密雨帘,把矗立的建筑、迷离的灯光和晚归的行人全都罩在了凉丝丝的雨幕里。
时沂和钟俊同没带伞,小跑一阵后,雨势渐大,钟俊同就把时沂带进了路边的一个红色电话亭。
伦敦的大雨被隔离在电话亭外。雨水从玻璃上滑落,留下斑斑水痕,像是被劈开的繁复的河流支系。狭小的电话亭内挤着两个男人。向下看去
时沂把那枚尺寸不合适的戒指放在自己胸口的口袋里,打算买根链子穿起来做成项链。
钟俊同吃完饭,总算没有刚刚那种精虫上脑的急色了,也不急着回房间做些什么腻腻歪歪的事情,更愿意牵着时沂去外面逛一逛。
时沂像是刚刚被暗恋对象告白的小男生,现在被牵着手都害羞得要命,手心出了点汗,又开始担心,俊同会不会觉得有点黏糊难受?可是钟俊同只是把手牵得更紧。
两个人穿着同色系的大衣,围着时沂买的同款巴宝莉的格子围巾,两个人慢慢走在伦敦公园的林荫道上,远处的喷泉在日落前最后一次喷水表演,小小的孩子绕着水柱外跑来跑去。他们抬头看到,遥远天穹被夕阳烧得色彩斑斓,浓重的水粉、明紫和重红流淌,像是未来得及被太阳晾干的颜料。
天幕一点点暗下去,灰白色的伦敦开始沉入黑夜,如同一艘过载的古老的巨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