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权臣的早死原配 > 第54章 甚是想念

第54章 甚是想念(3 / 8)

又因生活所迫,便在金都租了个民宅作为作坊,自己调香。

那东家也是个聪明人,一是不想太沾染商人的铜臭,二是知晓没有名气,若开铺子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抬起

沈寒霁付了银钱,起了神,未看一眼就离开,倒是红衣男人多看了几眼一身白的沈寒霁。

离得远了一些,温霆纳闷道:“这好好的男人,怎就穿个红衣,身上还有脂粉味?”

沈寒霁无甚兴趣,淡淡的道:“或许是个人癖好。”

女扮男装,男做女装,不常见,但并非没有。

“不过,那人身后的小厮,身手应该很不错。”温霆说着,转回头看了眼红衣男人身后的小厮。

沈寒霁在小镇已经住了两日。遇刺那日的傍晚前,便来了五十人的官差,在小镇住下,晚上轮值巡逻。

沈寒霁白日依旧会去码头附近的茶寮坐一坐。看看往来的商船,官船,也顺道看看那些孩子所练的棍棒功夫。

孩子所练的招式,皆是用来防备水寇来袭的招式,没有过多花里胡哨的招式。

饮了一壶茶,也坐得够久了,正准备结账与身旁保护他的温霆离开,茶寮外停了一辆马车。

而后从马车上下来了一个穿着红衣,样貌俊美,眼尾有一点浅痣的男人。

的右手拿着帕子,在水盆中清洗了一遍,随后晾到了架子上。

静站着看了片刻架子上的帕子,思索了半晌,最终寻来了纸墨。

桌上铺上了宣纸,笔蘸了墨,却迟迟未下笔。

向来下笔如有神的沈寒霁,看着雪白的宣纸,竟然不知写些什么好。

思索了片刻后,把桌子拖到了窗户后边。打开了窗户,往码头望去。

一身短打打扮,腰间还别了一把巴掌宽的短刀。

金都

温盈先前让青竹去调查调香阁,没两日,他便把调查来的消息告知了温盈。

调香阁是在三年前搬来金都的作坊。

东家原是禹州的书香门第。东家自幼爱调香,家中一直想让他走科举仕途,但后来家中得罪了人,便搬迁到了金都。

样貌俊美,身穿红色长衫宽袖,多出了几分妖冶。

男人身后的小厮与掌柜喊道:“上一壶好茶水。”

男人就在身旁的桌椅坐下,沈寒霁闻到了淡淡的脂粉味,但男人面上却是没有半点的脂粉。

茶寮的掌柜似乎认识那红衣男人,笑问:“齐东家,不是前不久才来进了货,怎又来了?”

那男人轻笑了一声,声音带着几分不在意:“来大生意了,便来多进一些材料。”

阳光明媚,河面波光粼粼,绿柳成荫,风光无限。

沈寒霁落了笔,以水墨画了一幅画。

最后在另一张纸上只写了寥寥数字。

——一切安好,勿念。

思索了一会,又多写了一句话。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