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人对他伸只手,又让他生出不该有希望。
是,不该有,如今切都证明这
“你再说遍?”
他此时模样极为可怖,换做常人恐怕会在瞬间被他所震慑恫吓,从前朝辞也会懂得审时度势,不会在这时跟他争个高下。
但此时朝辞却觉得这些都没什意思。
他厌倦对这个男人低头和曲意讨好,甚至是极端抗拒。
他厌恶霍沂歌,乃至憎恶、恶心。
他希望小孩能和他说几句软话,那这场惩罚就能到此结束。
朝辞原是闭着眼睛——他实在是没什力气。平时总像把小扇子似勾人睫羽此时也都被重重雾气压得低沉,挂着些许细小水珠。
听到男人问题后,他勉强把湿润沉重眼睛睁开。
他没有在第时间回答,而是像是第次认识霍沂歌般认认真真将他看番,浅色眼眸在此刻越发显得琉璃剔透若琥珀,清澈和污浊在他眼中流转掩映。
他第次用那陌生神色看霍沂歌。
色都变得狰狞可怖,眸光暗得可怕。
他于光影模糊处对人说:“走吧。”
——把那个不听话小破孩抓回来。
…………
他实在是气狠。
这几日暗无天日折磨,更是让他时时刻刻都像是喉咙里堵着块极其恶心腐肉,膈应得他恨不得将自己喉咙割开,把那块腐烂恶心东西剖出来。
无所谓……
无论是朝家,还是其他什。
说起来朝家又和他有什关系呢?他不过是万般无奈下被人抓过去顶数罢。
其实朝辞早就该在那夜就死。死在那缸血水里。
最后陌生变为浓重厌恶,令人心惊恶心。
“跟谁去哪里,跟你又有什关系?”
他声音很沙哑,拼尽全力也只能发出很微弱声响。
但语气中厌恶却没有因此减少半分,反而显得越发浓重。
这样神色和话语瞬间刺痛霍沂歌,他眼中顿时像渗墨,又透着些许暗色猩红,他扯着朝辞柔软头发,让怀中青年被迫扬起下颚。
把人抓回来后,变着花样折腾好几天,让满腔怒意勉强散开些后,又想着这小孩跟他说几句软话。
朝辞浑身湿漉漉,指尖苍白中泛着不自然湿红,浑身上下难找出块好肉,只觉得连转转眼珠都觉得费力。
他被人按着后颈,那俊美又危险男人抵在他额头,黑沉若水眼眸甚至无法折射任何丝光线。
“小辞,告诉叔叔,你为什要瞒着叔叔跟那小子去D国?”
他声音音色很好听,像把大提琴般醇厚优雅,可此时却把声音压得很低,无端透着些阴冷可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