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衬衫?”问。
“还有刀。”
“什刀?
“你还记得你开枪打死你妻子吗?”
“不记得,不记得。”但话出口,就想起来。知道桑德拉死,是杀她,但是如何扣动扳机,这个不记得,而且永远也不想记得。这个消息像道晴天霹雳打在身上,有段时间,伤心欲绝。
“为什?”问,因为必须知道,“为什要开枪打死她?”
“你不想知道。”这是亨利说。亨利会察言观色,会将毫无关联事情联系起来。“你真不想知道,不要听他,杰瑞,所有都是坏消息。”
但确实很想知道。
开车带去什地方。问,他笑,说是运用犯罪小说家充沛想象力构造种虚无猜测,他说他没有理由把带到任何地方,亨利和都表示同意。你怎看?艾瑞克问是否还记得曾经逃离疗养院,而对此没有任何记忆,甚至在日记里也没有提及此事。
现在们来说说星期二第二件事。
汉斯今天来看,但倒希望他别来。其实第次见到他时没有认出他是谁,他只好遍又遍地告诉。个护士告诉,他来看过很多次,要是天气晴好,他还会陪在花园里散步,给讲述外面世界稀奇事。从来不记得谈话内容,认为这是因为当与他在起时,真正带着记忆杰瑞埋藏在身体深处。
看到,早些时候曾在日记上潦草地写着:不要相信汉斯。
现在知道为什会这样写。
汉斯移开目光,他深吸口气,然后盯着。他问:“你真想知道吗?”
“是。”说,亨利仍然在对说“不要”。
“想,是因为她知道你杀人。”
“什?”
“血。”他说,“因为那件血淋淋衬衫。”
因为他总是跟说不想听事情,比如为什会在这里。应该尊重那些愿意和相处人,但尊重他并不意味着不能讨厌他,毕竟人们还是讨厌说三道四人。
今天,们坐在外面,很冷,但灿烂阳光提供些温暖,能让们坐在外面。
“为什会在这里?”问,“为什不能回家?”
“以前事情你还能记得多少?”汉斯问。亨利替回答,但在回答之前,他向发出警告。他说这里面有些不对劲,杰瑞,让帮你弄清楚。
亨利本来是不存在,知道,但亨利是唯可信人,愿意让他占据身体,而且也不想听汉斯说话。当们起坐在外面时,知道为什不想听他说话,但还是得听他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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