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正面调节的事例。
我曾经和小群体里的同伴一起追着黑人孩子跑,并称他们为“肮脏的黑鬼”。但是在我们的教会组织了一场歌唱演出之后(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演出),我就对黑人充满了喜爱——并且至今还是如此。
在下面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另一个创伤经验扭转了偏见的例子:
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一名犹太女孩被安排到了我们楼层的一间房间。一段时间以来,她都不被接纳。有一天,我当着她的面和我的姐妹们说,我和某个犹太女孩一起搭乘火车,但当我见到了我的雅利安朋友时,我就走开了,把那个犹太女孩一个人扔在了那里。“这可能不太好,但毕竟……”这时,这名犹太女孩悄悄地起身
就说明了这一原则: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一名男性菲佣企图与我发生性关系。我极力反抗,不想要与他发生性关系。直到现在,当我面对亚洲人时,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发抖。
虽然这类案例中有很多发生在童年早期,但也有不少发生在年龄更大了之后的。这些案例往往还涉及种族以外的经历。例如:
在我13岁的时候,由于父亲公司中的劳工纠纷,我们被迫搬离家乡的小镇,卖掉了心爱的家。我永远不会原谅劳工组织。
在所有的这些案例中,我们都注意到,在创伤性经历之后,总会出现过分泛化(完全排斥)的元素。受害者发展出的偏见并非仅仅针对特定的个体(某个菲佣、某个煤炭工人或特定的劳工组织),而是在针对整个类别。
有时,创伤并非基于个人经历(尽管个人经历方面的创伤更为常见)。在一些案例中,一部情节激烈的电影,一个可怕的故事,一场生动的朗诵都足以使人形成持续多年的创伤性印象。一个女孩写道:
我对土耳其人的偏见可以追溯到一个玩伴生动地讲给我听的故事,他说土耳其男人都留着浓密的胡子,这是为了掩盖他们的刀疤。他们总是醉醺醺的,而且很恶毒。
创伤习得是种生动的单次调节。它倾向于立即确立起一种态度,而这种态度过于笼统地包含了与原始刺激相关的一整类对象。许多年前,哲学家斯宾诺莎就阐述过这一原则:
如果一个人由于受到了陌生人的影响而感到欢乐或痛苦……如果这欢乐或痛苦是与带来它们的这个陌生人联系在一起的……那这个人不仅会爱戴或痛恨这个陌生人,还会爱戴或痛恨此人所属的阶层或国家。1
当然,我们并不需要回到斯宾诺莎的言论才能讨论种族态度习得过程中的调节与泛化。最近的实验表明,心理学实验室的环境设置似乎就可以创造或减少种族敌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