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意味着某种状态已经是过去式,”说,“谁告诉你关于事?”
他耸耸肩,“父亲朋友们。你在奥特玛显然是个传奇。每个人都听说过你。”
“传奇关键特征就是,它不是真,”说,“能打,会点点。这又怎样?”
“你要教。”
记得在奥特玛时,有次们正捣毁个村庄。们经常干这种事。他们把这称作“骑袭”,但那只是把焚烧谷仓和戳死鸡鸭说得更骑士化点。人们认为这样能削弱敌人战斗意志。然而奇怪是,它恰好起反效果。不管怎说,当时在个农家院里,手里拿着支火把,正准备像之前那样,点燃垛干草。然后那只狗出现。那是个小蠢货,就是那种养来抓老鼠,自己也只比老鼠大点点家伙。它跳出来,对着狂吠气,它牙咬进腿。它就是不肯松开,没法用刀子戳到它,因为那样很可能划伤自己。扔掉火把,在院子里蹦跶,试图把它挤扁在墙上,但这似乎没什用。这真是个荒谬到极点小东西,最后它打败。蹒跚逃进门外小巷,它松开口,落下去,然后冲回院子。中士不得不用火箭点燃那个草垛,而永远忘不这事。
点头,“赞成,你可以通过死亡来大幅度减少愚蠢。但这代价可能太高。”
他眼神又冷又亮。“那个杀死父亲男人还活着,”他说,“他安定、成功又开心,他可能得到他想要切。他熬过奥特玛噩梦,现在世界对他来说又有意义,他是个有用创造价值社会中坚,他同辈和长辈们都钦佩又尊敬他。”
“所以你要切开他喉咙。”
他摇摇头。“不是这样,”他说,“那就是谋杀。不,要和他用剑决斗。将打败他,证明更强,然后再杀他。”
明智地沉默会儿。然后说:“而你完全不解剑术和决斗。”
看着他。在他那张粉色蠢脸上认出相似表情。“这样啊。”说。
“是。需要最好剑和最好老师,会付钱给你。你可以拿走第五个金币。”
个金贝赞。实际上,它应该叫作
“不,父亲应该教,这是父亲们该做事,但他在两岁时就死。对它窍不通。”
“而你准备挑战个老兵,你要证明你更强。懂。”
他直视着双眼。当人们这样做时,总是觉得不自在,哪怕生都在凝视着白热金属。“问关于你事,”他说,“他们认为你从前是个很棒剑术家。”
叹口气,“谁告诉你?”
“你以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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