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后又迅速落下,所以奥古斯丁很难判断自己究竟躺了多久。他烧得通红滚烫,在梦境中来回穿梭,他会在黑暗中醒来,挣扎着坐起来,在睡袋中扭来扭去,像一只被蛛网缠缚的苍蝇。时不时地,当他睁开眼睛,看见艾莉丝徘徊在他跟前,喂他喝水,或是喝一大杯盛在蓝色杯子里的鸡汤—但他没力气抬手接杯子,甚至也无法卷动舌头说话,这些词句在他因发烧而沉重的脑袋里跌跌撞撞的:靠近点儿,或是,我躺在这儿多久了?或是,现在几点了?他只能闭上眼睛,再一次入睡。
在发烧的梦境中,他又变成了一个年轻人。双腿强健,视力敏锐,晒黑的双手光滑,手掌宽大,手指又直又长,头发乌黑,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胡楂儿才刚出头,在下巴上留下一圈暗影。他四肢矫健,行动流畅敏捷。他去了夏威夷,去了非洲,还去了澳大利亚。他穿着一件白色亚麻衬衫,没扣扣子,把熨平的卡其裤子挽到脚踝。他要么在酒吧、教室或天文台挑逗着姑娘们,要么裹着一件橄榄绿的野地外套沉浸在黑暗中,仰望着途经之地上方的那片璀璨星空,口袋里塞满了零食、工具、粗糙的石英碎片或是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好看石头。梦里有棕榈叶、桉树和克拉莎草丛。清澈的水边有雪白的沙子,落寞的猴面包树点缀着土黄色的平顶山。还有长着五彩翅膀和弯喙的长腿鸟、灰色的小蜥蜴和绿色的大蜥蜴、非洲野犬、澳洲野犬和一条他曾经喂养过的流浪野狗。在他的梦里,世界重新变得广袤辽阔、充满野性又多姿多彩,而他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仅仅存在本身就令人喜不自禁。梦境里也有摆满了嗡嗡作响的设备的控制室、巨大的望远镜和无穷无尽的卫星阵列。还有美丽的女人、女大学生、城里人和访问学者,要是有机会,他会和她们挨个儿上床。
梦中他仍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刚刚找到自我。他越来越坚信,他能够并且应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他聪明机智,雄心勃勃,注定不凡。他写的论文在最好的期刊上发表。无数的工作机会向他招手。《时代》周刊将他写进“年轻科学家”专号。赞美与崇拜接连不断,一直伴他步入中年。人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论述他的工作成果,“天才”一词频繁出现。所有的天文台都希望他能莅临研究,所有的大学都求着他来教书。他曾是备受瞩目的人物。
但谵妄却待他并不友好—日光渐隐,星辰昏暗,时间倒退:他又变成了那个站在精神病院大厅里的十六岁男孩。举止笨拙,满脸粉刺,看着两个男人护送母亲进入一间上锁的病房,父亲则在前台填写表格。自此之后,他便一个人和父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