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鬼,实在不敢z.sha。他认为如果不能自断,就只能让别人杀他,但不可能有好心人愿意为他人犯下谋杀罪。他必须自己安排别人杀害他才行。
因此他想出个非常迂回曲折点子: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杀别人,因杀人罪而被判死刑(必须注意是,虽然这是篇讽刺小说,但绝不滑稽。听如此描述,总会觉得故事滑稽万分,但原作并非按时间顺序,而是以第三人称巧妙迂回地描写,如此就十分合理)。于是他想到个颇有意思诡计,以间接方式杀害陌生人,这次谋杀并没有成功,警方也点儿都没有怀疑到他头上。他觉得杀人真不是件容易事。
然后他想出更复杂点子。虽然他试图杀害别人失败,但如果自己人扮演两角,个自己杀害另个自己计划成功话,就能如愿成为罪犯。他想这次计划是杀害另个自己,应该不难。
他化身成完全虚构人物,与真正自己进入没有第三名乘客等车厢。虚构人物先进去,在没有目击者情况下悄悄从另个出口离开,换回自己装束进入车厢。两次进入车厢他都有意让乘务员和服务生看见,向他们打招呼,让对方以为有两位乘客进入同节车厢。
火车抵达下站,从车厢出来只有真正他,虚构人物消失无踪。他伪装成真正他在火车行驶中杀害虚构自己,列车驶过长铁桥时把尸体扔进河中。乘务员和服务生都知道车厢里有两位乘客。当火车抵达两人下车车站后,虚构人物消失,只剩下真正他鬼鬼祟祟地下车,这不可能不惹来怀疑。
他实施这个奇妙诡计。结果这次如愿以偿遭到逮捕,差点儿被判有罪。结果事到临头,他开始害怕起原本渴望无比死刑。他想无罪脱身,于是恳求律师,坦承真相,靠着律师力量无罪开释,然而却在从法院回家路上,没能躲过从后面开过来卡车,下子就被撞死。这算是种反讽小说,是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人诡计中,极为特殊例。
以上是利用“人两角”诡计制造例子,诡计分类中,还有“人两角以外”项目,细分为下列十种。
侦探即罪犯;案件法官、警官、狱长是罪犯;案件发现者是罪犯;案件记述者是罪犯;无力犯罪幼儿或老人是罪犯;残疾人、重病患者是罪犯;尸体是罪犯;人偶是罪犯;意外复数罪犯;动物是罪犯。
挑出其中最初便觉有趣项目,侦探即罪犯诡计,其构想显然最为出类拔萃。读到负责办案名侦探其实就是真凶,真是大受震撼,大呼过瘾之余体验到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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