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给多少钱。
马有才伸出根指头:“块。”
他说,除钱,那几天还出件事,让他们仨下决心——内二区有个巡长,有天在街上救个触电人[2],救完人,自己却半夜跑出来摸电线死。打听,说这巡长家里太穷,养不起家四口,早想寻死。三人商量晚上,打算试试——卖古董不偷不抢,总比穷到z.sha强。
老赵当警察年头最久,在鬼市混得熟,个月就成交四五桩买卖。这几块钱,让三人生活大为改善。老赵赎回警服,小赵还给媳妇儿买双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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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递给老赵。老赵笑笑,把信封收进口袋:“就收着,改天再上门谢过。”那女人又行个礼,看眼马有才和小赵,也没说话,转身走。
吃到半夜,老赵喝得有点多,拉着絮叨。他扯扯身上衣服:“为啥要穿便衣?不是为查案,那警服、皮带、肩章啥,都押在当铺儿呢——没钱,要穷死[1]。”指指小赵:“这个,亲侄子,连媳妇儿都要养不起。”小赵脸红,架起叔叔,连说对不起。
说没事儿,给他和马有才点上烟。马有才猛抽口:“们哥儿仨,算不上正经警察,都没进警队训练过。”
老赵小赵原在昌平做小生意,赔本才来做警察,混口饭。马有才边做巡警,边还抽空赁辆胶皮拉车,缺钱时候个月有20天在街上跑,皮鞋都跑坏。
“你这是拉黑车啊,警署也不管?”
北洋时期,普通警察分三个级别:巡警、巡长和巡官。巡警升到巡长,每月能多挣3到5块钱。按当时北京消费水平,无压力地养活个三到五口之家,个月需要50块大洋左右。参考资料: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
“小赵出事儿前,还琢磨着不拉车,心意干警察,万当上巡长呢。”
马有才跟要根烟抽,问听没听说前阵子电影院打死警察事儿。
惊:“是小赵?”
马有才点头:“也是奇怪,小赵平时不在那块儿巡逻,就那天跟人换个岗,到那里就
“也管,可上头也没辙,发不上钱。”
那天之后,再没见过这仨人。戴戴家案子也没有下文,好在就丢几件首饰,她心忙着学写侦探小说,没再过问。
马有才连喝几杯热水,给俩讲老赵小赵事儿。
同和居见那个女人,叫王果儿,是个满族人,贩古董。几个月前,不知怎找到老赵,说她手里有不少稀罕玩意儿,要能帮着脱手,可以挣点抽成。
“给钱确实不少,就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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