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里屋里查圈,也没查出什线索。马有才爬上院墙,往胡同里四处瞧,让戴戴放心,说肯定能抓到贼。
小赵笑他:“你丫真能抓着贼,就请你吃烤鸭。”
老赵照头拍侄子巴掌:“别瞎扯淡,你哪儿来钱请客?”
见三人实在,就提出请他们吃顿饭。老赵犹豫下,说晚上约人在同和居见,就去那儿吧。
到同和居,点五个菜瓶酒,三人也不多说,谢过就埋头吃,筷子跟飞样。正吃着,来个二十七八岁瘦女人,穿着旗装,宽襟大袖,发髻上戴着个小小头翅,脸上搽着厚厚白粉,电灯光照,特别苍白。她侧头行个旗礼,看看老赵,又看看。
起来。那巡警年轻,顶撞起来,当兵突然开枪,放倒他,扬长而去。
当兵欺负警察,不算新鲜,报上三天两头说。可这回是穿着军装当街杀人,闹得有点大。《晨报》连登几篇评论,揭露军人恶行,督促z.府惩治凶手,星期过去,也没什结果。
俩边走边说,快到家门口时,路灯影里“哗啦”声响动,有个人往门里瞧。小宝上去把反手摁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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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北洋历届z.府为保证统治,向来“所重者在军而不在警”(来新夏《北洋军阀》),当时法律规定,军人不受普通法律管辖,并享有不少明文规定特权。军人违反军纪或妨碍公共秩序及犯罪,必须提交军事裁判所。因此,军人名声很差
老赵介绍,说是朋友。女人从袖筒里掏出个棕皮夹子,打开皮夹子,抽出个皱巴巴
那人“哎哟”声:“是。”声音有点熟。
这人是个警察,穿着巡警制服,大眼睛,黑面庞,刚才那声音是他腰里佩刀响。下认出来,是内四区警署马有才。他是个旗人,刚满二十,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民国后家道中落,不愿意做学徒,觉得当巡警体面,就报名当巡警。
领他进屋,问他怎半夜来。他看小宝会儿,说没关系,是自己人。他叹口气,头上冒出汗:“老赵、小赵都死。”
这俩人也认识。老赵是侦缉队便衣,小赵是他侄子,和马有才同岁,也当巡警。他们三个,是见过最穷警察。
三个月前,戴戴家被盗。老赵领着小赵和马有才到百花深处胡同查案,三人来时,都是副寒酸样。老赵穿着褪色青布短褂,脚上黑布鞋打着补丁。小赵和马有才穿着土黄布旧警服,散腿裤子,腰里系着大皮带,脚上皮鞋磨得起毛。马有才鞋底还张着嘴。巡警工资低,连拉车都不如,但穷得穿成这样,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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