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水打湿后背,他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貌似,他是不是……抢纽约骑
上半场是巴赫《b小调第二组曲》和李斯特《唐璜回忆》,下半场则是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基辅大门》以及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
这时,大厅灯光倏地暗,整个音乐厅都静下来。
卡内基大厅顶级环绕声音响传来道女声,介绍今天演出乐队纽约爱乐乐团,介绍指挥和钢琴家。紧跟着,舞台灯光被点亮,管弦乐队已然就绪,他们全员到齐,足有上百个乐手,都是顶尖。
指挥席和钢琴凳上都是空。
元霄知道阿尔伯特马上就要上来,耳边却阵长长耳鸣,感觉心脏快要蹦出喉咙来,汗水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下意识去摸口袋里药瓶,却摸个空。
音乐点感情都没有!干巴巴,无趣至极!”
“只能说他是个钢琴天才,而不是音乐天才。”
“他炫起技来,当今无人能及!”
可仍然有很多人,为他迷人触键而着迷,他能够弹奏最危险跳跃,而不出任何差池。
以此成名后,忽然在年后次演出,他像是完全变个人,不再炫技,或者说,没有那夸张。
过几秒,指挥大师和罗伊斯前后从幕后走上来,观众席掌声如鼓。尤其是看见最后出场罗伊斯后,那鼓掌声音简直要掀翻卡内基大厅屋顶,震得元霄耳朵发鸣,他却丝毫不觉,单是目光怔怔地望着身着黑色西装,高大冷峻形如魔神阿尔伯特,迈开长腿,大步流星地落座在斯坦威钢琴前。
他慢条斯理地脱下手套,那股气场瞬间席卷整个音乐厅,全场寂静!
“是黑罗伊斯。”旁边有人激动地低语。
元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过于紧张状态下,头脑却无比清晰,忽地想到件事。
那只马脖子上套着盾牌徽章,是经常在电影里看见——nypd,纽约警察局警徽。
他两只手手肘贴近身体,只用手指触键,那种触键方式轻而灵巧得让人叹绝,掠过段长长pianissimo音阶时,那轻如鸿毛般手法,震惊整个世界琴坛。然而这不是让人最吃惊点,有幸听现场人,无不对他推崇之极,声称罗伊斯音乐中细腻诗意,纯净得像初雪。
和以前那个气质像撒旦、演奏火花四溅罗伊斯判若两人。
这场演出后,他才真正声名远扬。
人们根据他迥异两种演奏风格,称呼他为“黑罗”或“白罗”。
元霄边道歉,边躬着腰找到自己位置,他从地上捡起不知道谁掉曲目单,借着舞台上点光,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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