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她有些奇怪,叫人看了不舒服。再说,她那双耳朵跟动物一样,前额又太窄,眼睛会从绿色一下转成棕色再变回来,说不出到底是哪种颜色。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人挖出了她多少消息?”
“你,一个靠找小道消息混饭吃的,竟然也有立场耻笑我对别人的好奇心,还有我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做出的努力吗?”
“我跟你不一样,”我说,“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送进监狱,
家、钻石以及金门大道那个死人所有事情。我说话时,他脸上的失望加深了。
“琐碎、无聊。”我讲完后,他抱怨道,“我本来把莱格特想成大仲马笔下的男主角,结果你讲出来的是欧·亨利式的夸夸其谈。你跟你那些廉价的钻石太让我失望了。不过——”他的眼睛又亮起来,“后续发展搞不好会有看头。反正不管莱格特是不是罪犯,他不可能只是骗点儿保险金就算了。”
“你是说,”我问,“他是那种幕后黑手?搞了半天原来你看报啊?那你以为他是哪号人物呢?私酒大王?国际犯罪组织头头?人口贩子?fd组织首脑?还是女扮男装的伪钞皇后?”
“别傻了,”他说,“但他很有想法,而且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什么事情他不愿意想,可是又无法遗忘。正像我说的那样,他在脑子里渴望着那些最荒唐的东西,表面上却又很冷淡、枯燥而无趣。他十分神经质,把身体调养得健康而敏锐,时刻准备着——可为了什么?然后又用狂想荼毒自己的精神。但他依然算是非常冷静而理性。如果一个人有着想要遗忘的过去,最简单的办法是用麻痹肉体来抵抗记忆。不依靠药物,就得放纵感官。但倘若过往尚未了结,而这个人又必须在它卷土重来之时保持最佳状态,呃,那他最好还是直接麻醉自己的头脑,而让身体保持强健,伺机而动。”
“而这个过往是指——”
菲茨斯蒂芬摇摇头,说道:“就算我不知道——我的确不知道——那也不是我的错。等着瞧吧,你慢慢就会发现,要想从那家人嘴里套到口风可比登天还难。”
“你试过吗?”
“当然。我可是个小说家,我的职业就与灵魂息息相关。他的灵魂对我有吸引力,可他从来没跟我倾吐过,这一点本人实在无法消受。你知道,我怀疑莱格特是否真是他的名字。他应该是法国人。他告诉过我说他是从亚特兰大来的,然而不管是外表、精神面貌还是其他方面,他都像法国人。只是他不肯承认。”
“他家里的其他人呢?”我问,“加布丽埃尔有一些精神问题,对吧?”
“我在想,”菲茨斯蒂芬好奇地看着我,“你是随口说说呢,还是真的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