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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丹恩一家 第三章 一些黑色(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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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啊。你哪来这种怪念头的?”

“你问话的语气有点问题,像个老板,以为花了点儿钱就买断了一个作家。这种态度本人甚少碰到,还不习惯。老天!我有一次还送了一套给你当礼物呢!”他讲话一直就是这副德行。

“记得啊。不过我可没怪过你。你醉了。”

“雪利酒害的——埃尔莎·唐恩的雪利酒。还记得埃尔莎吧?她拿了一张刚画完的画给我们看,你说很美。老天在上,她气得什么似的!你说得诚恳又坦白,好像还真有把握她会喜欢你的赞美似的,记得吧?她破口大骂,不过我们两个都已经让她的雪利给灌醉了。但你还没醉到收下我的书。”

“我是怕我真把书读了,而且还懂了。”我解释道,“那对你可是一大侮辱。”

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那个在诺比山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坐在总机前的男孩,请他转告菲茨斯蒂芬。印象里菲茨斯蒂芬是个身材瘦长的人,栗色头发,三十二岁,灰色眼睛总是睡不醒的样子,嘴唇宽得有些滑稽,穿着不拘小节。他装出来的态度比他实际上要懒散。聊天对他来说高于一切,随便什么话题,只要算得上有些奇异,他都能提出很多似乎很精确的资料和颇有见地的想法。

我五年前在纽约碰到他。当时我在循线追查一大串骗子灵煤,他们骗了一个冰炭商的孀妇一万美元。菲茨斯蒂芬当时为了寻找写作题材,也在这个领域孜孜耕耘。我们因此结识,进而联合。我从这次联合中得到的比他要多,因为他对神棍集团的了解非常透彻;然后,在他的帮助下,我在两个星期里就破了案。之后一两个月我们亲密无间,直到我离开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你可以直接上去。”总机处的男孩说。

他的公寓在六楼。我从电梯出来时,他已等在门口。

“老天,”他说,伸出一只瘦棱棱的手,“是你啊!”

一个中国男孩给我们送来了冰过的白葡萄酒。

“看来,你还在

“可不就是我吗?”

他一点儿也没变。我们踏入的房间塞了六个书柜和四张桌子,几乎容不下别的东西。四处散置着各种语言的杂志和书,还有报告、剪报、校稿——简直跟他当初在纽约的房子一模一样。

我们坐下来,在桌腿之间找到空间搁脚,然后简单谈了谈别后各自的生活。他到旧金山已经一年多了——只除了周末和连续两个月的时间在乡间隐居,为了写完一本小说。我在旧金山则过了将近五年。他说他的确喜欢旧金山,不过对那些提倡将西部归还给印第安人的运动也没意见。

“写得怎么样啊?”我问。

他锐利地看着我,责问道:“你都没读我的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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