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罗思倒是打电话给阿尔弗雷德·金赛教授,问他是否愿做辩方证人,但金赛断然拒绝,说他不愿支持*秽。罗思这边证人都力图向陪审团展现他想要维护个体权利、热爱文学面,但控方把他描绘成低俗、渎神色情贩子,收效更加明显。
经过12小时审议,又草草看过罗思散布材料之后,陪审团认定罗思有罪,罪名有四条——条是重印比亚兹莱《维纳斯与唐怀瑟》,其他三条是邮寄含有性暗示广告传单。尽管有罪认定让罗思沮丧不已,他依旧觉得既然26条罪名里22条都不成立,惩罚顶多就是坐牢90天。但他律师从司法部熟人处得到消息,让他做好最坏打算。“你可是值得重判惯犯,”律师说,“而且还有美国参议员与你为敌。”
这个对现状悲观判断不幸成谶,1956年2月7日,罗思站在法官面前,听到自己被判入狱5年,并处罚款5000美元判决。塞缪尔·罗思,时年62岁,感到自己生命如潮水般退去——这生命诞生在喀尔巴阡山脉小村子里,很可能要终结在美国地牢中。没等他转身向家人说句话,两个警卫就抓住他胳膊,把他从边门带离法庭,推进间屋子,锁在铁窗后面。
虽然罗思律师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每级法院却都认定其有罪成立,只有个联邦法官杰罗姆·弗兰克提议美国最高法院复审该案,并适应现代社会需求重新定义法律上“*秽”词。1957年,这个词定义仍旧受到1868年英格兰法律中希克林决议影响,该决议认定:“检验*秽作品标准是该作品是否具有使易受不道德影响和可能拿到此类出版物人堕落、腐化倾向。”
弗兰克法官认为出版物很难使任何人“堕落、腐化”,无论老少。他此前做大范围调查也没有发现相关证据。他也承认文学中性描写有刺激性,但香水和其他那些既可以邮购也能在商店里看到商品同样有刺激性;裸体女人照片肯定会使男人兴奋,但报纸广告上穿泳装和内衣女人也照样能使他们兴奋——事实上,公共场合衣着整齐女人每天都刺激着男人们,弗兰克法官补充说道,引用他赞成位心理学家话:“穿着丝袜腿比裸露腿性感许多。被文胸托起成型胸部也比下垂真实胸部更加诱人。”
但最让弗兰克法官骇然是,现行有关*秽法律在预防不道德行为名义下,可以侵犯公民隐私。“让几个容易犯错凡人——公诉人、法官、陪审员——得到审查文学艺术巨大权力,让他们成为约翰·密尔所谓‘道德警察’,就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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