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写这篇文章时怀着某种喜悦,我好久没有办法集中精力写点什么了。这次,决定要讲得很啰唆很啰唆,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管,顺嘴那么说下去,就像一个精神错乱的指挥家胡乱地挥舞着双手,不管乐队会演奏出什么东西那样,说的事情。
想这样写,可能是因为前些天看的一部电影,里面的诗人对女人说:“给我讲个故事吧。”那个女人说:“讲什么?”他说:“讲你今天从起床到现在都做了些什么。”女人说了起来,她说:“我早上去买了花儿,我经过了三条大街,然后来见你……”说着说着,诗人微笑着爬上窗台,打开窗户,最后笑着翻身滚落。我和剧中的女人一起尖叫起来,并颤抖不止。
第一部手机,是哥哥不用了的一部深蓝色诺基亚3310手机。我对身上带着任何东西都感到紧张,当然也包括这部手机。这个紧张有一天终于应验了,是在一个小商品市场逛街的时候,我穿着件两边各有一个大口袋的大衣,左边放着钱包,右边放着手机。我感觉自己每隔几十秒就会摸摸口袋,但是某一次,手落空了,手机没有了。发现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时,脑子经历瞬间的空白,心仿佛被重击了一下。其实那部手机不值多少钱,而且也非常旧了。但那个重击还是像预料般地发生了。
这部手机我熟悉至极,因为哥哥还没把它给我时我就常拿来玩。拥有它时的某段时间,我带着它在一个乡下地方用奇怪的偏方治病,住在很远的远房亲戚家,我不能动,只能躺着。他家没有书,没有纸笔,没有音乐,给客人住的房间也没有电视机;外面是隆冬,没有太阳和风景。我只能躺在床上玩那部手机,把里面的35首单音节的铃声翻来覆去地听,还试图编写新的乐曲,不过都很难听。这就是我的第一部手机。
其实更早一点我还用过一部手机,但不是我的,是借住在别人的宿舍里,别人借给我用的。她说那部手机是她多余的,是在日本买的,眼下也不用了。那是一部索尼的蓝色手机,不像后来我接触的任何手机,它不是扁的,而是接近圆柱形的,很大,没法放进口袋,放在包里一下就可以摸到。我非常喜欢那部手机,尽管它甚至没有中文菜单,但是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太喜欢了,甚至有时候假装来电话把它拿出来,假装接电话,好炫耀给别人看。有一次我在路边用它接电话,一个男孩子也在那里等车。他忽然很来劲地对着空气踢腿,踢得很好,腿很长、很直,踢得很高,有头顶那么高,他在假装练着跆拳道之类的东西。我相信那是因为看到了那部手机,并且认为我是一个很酷的人,于是做一些酷的事,好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