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婚姻基本上都是强制性,很多已婚女性过得十分悲惨。
20世纪初,爱玛·戈德曼(EmmaGoldman)写过婚姻如何强迫女性交出“她名字,隐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生活,‘直到死亡将们分开’”。戈德曼指出,社会对婚姻期望从开始就决定女性不幸。“几乎从婴儿时期开始,”她写道,“大多数女孩都会被告知婚姻就是她生最终目标……就像无声动物被养肥是为被屠宰样,她生下来就是为结婚而准备。”
英国护士先驱、统计学家弗洛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Nightingale)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为什社会没有给她们可以施展这些长处空间?”南丁格尔多次拒绝求婚,发誓要不惜任何代价躲避结婚,她认为婚姻“教会们什叫‘没有永远’……这个无情词语,让们真实面对生命终结和死亡冷酷。”[20]
19世纪作家乔治·桑(GeorgeSand)(本名阿芒迪娜·露西尔·杜宾)写过这样话,“生命中只有种幸福,那就是爱和被爱”,她与作曲家弗雷德里克·肖邦(FredericChopin)婚姻也成为美谈,但是她却把婚姻称作是“野蛮制度”,并在20多岁时候带着两个孩子退出婚姻。苏珊·安东尼还在上寄宿学校时候,得知幼时位朋友刚嫁个有六个孩子中年鳏夫,便在日记中写道,“觉得换任何女人都宁可做个老姑娘到死”[21]。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识到婚姻制度对女性不利。位持上帝神论立场(Unitarian)牧师、“女性天地和职责”系列演讲讲者乔治·博纳普写道,“婚姻是女性生中个重大危机……如果她知道未来将是怎样生活,她或许会害怕退缩”[22]。他接着又更加悲观地说:“婚礼欢声笑语中隐隐透着悲伤,当那个光彩照人美丽人儿走来,在所有目光向她聚集、所有心为她跳动时候,几乎能想象到,她白色婚纱变成素服,脸上红晕化作泪水”[23]。
19世纪些不愿意或未能结婚女性,和过去几百年来其他女性样,转向教会寻求安慰。1810年到1860年间,主张禁欲独身震颤派(Shaker)团体成员数量逐渐增多,参与者大部分为女性。早在19世纪初就允许女性从事神职工作和组织废奴运动贵格会(Quaker),更吸引大批单身女性加入。[24]到19世纪中期,在费城,有40%贵格会女性从未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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