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打劫的船只,若未抵抗,他们往往极善待掳获的船员和乘客。西印度群岛海盗会留下食物和船给他们,或送他们到安全的港口。但如果遭劫获船的船长曾虐待船员(常有的事),这些海盗会让该船长“得到应有的待遇”。受俘的船员往往更向往海盗的m;主生活,跟着加入海盗行列。诚如打劫过四百艘船的海盗船船长罗伯茨(BartholomewRoberts)所解释的,“老老实实替主人卖命,吃不饱,工资低,还做得要死要活;而在这里,富足,吃得饱,快乐又自在,自由又有权,既然做这一行的风险,最糟糕也不过是快窒息时一两个不快的表情,那么谁不愿意靠这个拼个跟债主平起平坐的机会?”
由此,我们看到了海盗与企业狙击手间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后者蔑视、解雇自己的船员,把狙击得手的船击沉,弃该船的船员和乘客死活于不顾,靠自来水笔而非剑来夺财。因此,这种人不担心遭吊死,赚饱了钱,就退回到他自己的加勒比海小岛,法律为他服务的小岛。要是海盗正义的年代重现于今日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