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其事实的主张声明,比如,“上帝确实存在”“灵魂会因为犯下的罪而在死后受罚”“《圣经》是由神所著,而非由人所著”“教皇永远是对的”。这些都是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许多激烈的宗教辩论,或是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冲突,都是源于这种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而不是来自伦理判断。
让我们以堕胎为例。虔诚的基督徒常常反对堕胎,而许多自由主义者则拥护堕胎权,双方主要的争议点其实在于事实,而非伦理。不论基督徒还是自由主义者,都认同人命神圣,谋杀是一种可憎的罪行。但他们对某些生物学事实有不同意见:究竟人命是始于受孕那一刻、出生那一刻,还是两者之间的某一刻?事实上,有些文化甚至认为,就算到了出生那一刻,生命也还没真正开始。比如卡拉哈里沙漠(KalahariDesert)的库恩人(!Kung)和北极的因纽特人(Inuit),都认为人命始于婴儿得到名字之后。婴儿出生时,家族会先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决定不留下他(可能因为肢体畸形,或因为经济困难),家族就会把他杀掉。这时只要还没有举行命名仪式,就不算是谋杀。3这些文化的人群可能也和自由主义者或基督徒一样认为人命神圣、谋杀是种可憎的罪行,却能允许杀婴。
宗教的自我宣传往往只强调它们美好的价值观,只不过,上帝却往往藏在那些用小字印制的事实声明之中。比如天主教,总宣扬自己是博爱和同情的宗教,这不是太好了吗?谁能反对这些事呢?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不是全人类都是天主教徒?因为如果真的去读那些小字,你才会发现天主教同时也要求你盲从某个“永远不会犯错”的教皇,就算他曾经号令信众发动十字军东征、把异教徒绑在木桩上活活烧死时也不例外。这些具体的指示,并不只是来自伦理判断,而是来自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的结合。
当我们从缥缈的哲学领域回归历史现实时,会观察到宗教故事几乎总是包括三个部分:
1.伦理判断,例如,“人命神圣”。
2.事实声明,例如,“人命始于受孕那一刻”。
3.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相结合,给出具体的指示,例如,“就算受孕才刚一天,也不得堕胎”。
对于宗教的伦理判断,科学无法加以反驳或证实;但对于宗教的事实声明,科学家就大有意见了。只要是事实的问题,例如“在受孕一周后,人类胎儿是否已有神经系统、是否已有痛觉”,生物学家就远比牧师有资格回答。
为了解释得更清楚,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个真实的历史案例。宗教自吹自擂的时候对这个案子绝口不提,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