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第13条规定:“制定保护规划必须根据评估结论。”第11条规定:“评估主要内容是文物古迹价值,保存状态和管理条件,包括对历史记载分析和对现状勘查。”按照上述要求,全面、翔实、准确地收集遗址资料是制定遗址总体规划基础。
《总体规划》资料收集范围,就内容而言,包括文物内涵和价值、保护历史与现状、日常维护、环境与景观、游客管理、展示陈列、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就形式而言,包括文字资料、口头传说、图片资料、测绘资料、考古资料、技术资料等;就时间而言,有过去历史记载和现在保护和管理状况资料。
莫高窟文物和敦煌藏经洞文物已历经国内外学者近百年整理、研究,积累极其丰富资料,取得极其丰硕研究成果。莫高窟保护工作也已积累近六十年经验和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和研究成果,成为们制定莫高窟《总体规划》时评估敦煌莫高窟文化价值及保护和管理现状依据。
《准则》第5条规定:“对文物古迹价值评估,应当置于首要位置。”
对遗址价值认识和研究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保护效果。在制定莫高窟《总体规划》中,价值评估至关重要。像莫高窟这样大型遗址及其周围环境,因其有较长形成过程和丰富内涵,大多具有独特、多方面价值。做好遗址价值评估,除认识其普遍价值之外,更应注重发现其特有价值。们在评估莫高窟遗址文化价值过程中,努力挖掘各方面价值特有内涵,归纳出莫高窟特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社会价值。
遗址价值认识是个长期研究过程,随着研究深入,对遗址价值认识会逐渐深化。所以,遗址价值评估应在不断研究中逐渐得到深化。通过这次为制定敦煌莫高窟《总体规划》而进行文化价值评估,使们在以前认识基础上,加深对莫高窟独有特征、丰富内容、多元价值,及对当前社会重要现实意义认识。
要对遗址保护和管理做出正确决定,在评估文化价值同时,还要评估遗址保护和相关管理条件现状。保护现状评估,首先,要全面分析莫高窟文物保护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着重调查分析哪些不稳定、哪些发生退化、哪些发生病害状况;这些不稳定、退化、病害状况,是早已有之,还是后来产生,甚至是在继续发展;这些退化或病害发展特征和速度状况,以及构成退化或病害原因、性质,应通过全面调查、监测、分析,做出尽可能客观、科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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