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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的遗响:周邦彦与晏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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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密苏里大学农学院的学生斯通纳因为选修了一学期英国文学概论课,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我们读中文系的人有一个笑话,常常花很多钱买了一大堆书之后说来自嘲,大意是“我为什么过得这么穷,因为知识改变了命运”。斯通纳的命运迎来的也是这样一次改变,他从农学院转到文学院,读完了博士,教书,结婚,得癌症,死亡,甚至都没有获得过助理教授以上的职位。这本书的整体基调灰色、压抑,只有大约三四处亮色。这些激动人心的亮色几乎都发生在青春时代,其中最打动人的一次,就是他在大二的英国文学概论课上。

那是混混沌沌的生命忽然被开启的体验。人意识到自己的独特性,认识到无数可能性正在开启,甚至认识到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把握这些可能,创造出独特的生命轨迹。这种觉醒带来对自由的渴望,以及决断与勇敢。人就是这样从一个少年变成了青年。约翰·威廉斯这样描述这个时刻:

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他把目光从斯隆身上移开,打量着教室。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自身散发出来,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面颊的一侧,上面的毫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斯通纳开始感觉放在桌上紧紧攥住的手指松开了。他在自己的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很惊奇指甲已妥帖地嵌进粗壮的指端那种复杂的结构;他想,自己肯定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227]

斯通纳觉醒的契机是阅读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他获得了自我,却也因此认领了无可推诿的人生责任。因为这本书其实是写给中年人看的,它的重点放在生命中后期的无聊与无奈上,所以我今天不准备多讲。我要说的是斯通纳在大二英国文学概论课上那种感官忽然被打开、沉睡的生命忽然听到发令枪的经验,我也曾经有过,虽然是以相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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