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时他想象两条路上,仍然和拉兹罗·弗鲁特走在三条路上,直以来,从开始懂事时起,他就直有种感觉,觉得走或没走过路上那些分岔口与平行道,全都有同样人在同时刻走着,看得见人和影子般人,觉得现在这个世界顶多是部分世界,因为真正世界还包括那些本可能发生但没有事,觉得某条路和别路之间并没有好坏之分,但活在具躯壳中痛苦,就是无论在哪个时刻,你只能在条路上走,虽然你本来有可能走在另条上,正去往个完全不同地方。
完全相同但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四个男孩有同样父母,同样身体,同样遗传物质,但各自生活在不同房子里,不同城市里,有着各自境遇。在不同境遇影响下,这些男孩会朝这边或者那边转向,随着故事向前发展,他们人生开始分岔,或爬着或走着或跳着从童年长到少年,再长到青年,成为越来越不同角色,每个都有自己独特道路,但他们仍然还是同个人,三个想象出来自己,然后顺便再把他自己扔进去,作为第四号,也就是书作者,但这会儿他还不清楚书具体细节,只有在开始做之后,他才会明白自己尝试要做是什,但最重要是,他会爱这些男孩,就好像他们是真样,就好像他爱自己那样去爱他们,就像他爱那个在1961年夏天某个炎热下午死在他眼前男孩样去爱他们,而他父亲现在也死之后,这本书是他必须要写——为他们而写。
上帝无处可寻,他对自己说,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起。
唯有件事确凿无疑。假想弗格森们会个接个死去,就像阿提·弗德曼死掉那样,但只有在他学会爱他们,就仿佛他们是真样之后,才会死去,只有在想到看着他们死去,他就觉得无法忍受时,才会死去,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人。
书名就这样有:《4321》。
书到这里就结束——弗格森准备去写他书。2月3号,他拖着两个重重行李箱,背着个背包,坐着大巴离开纽约,去蒙特利尔,他在那里和路德·邦德待个星期,然后爬上飞机,漂洋过海去巴黎。在接下来五年半里,他住在第五区笛卡尔街上套两室公寓里,雷打不动地写他四个弗格森,这本书后来长度远远超过他预想,1975年8月25号,当他写完最后个字时,这份双倍行距打印手稿总计达到千百三十三页。
对他而言,最难写段落,是讲述他挚爱几个男孩子死去段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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