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呢?今天倒是还有个黑人女孩在。比朱莉漂亮,骨头上肉也多,性格也好。辛西娅,她叫这个。要不要给你现在约下?
黑人女孩——跟这个有什关系?
以为你好黑人女孩这口儿呢。
所有女孩儿都是好口儿,只是碰巧喜欢朱莉罢。
嗯,要是你所有女孩儿都好话,那就没问题,对吧?现在马棚里面很满。
考虑下,弗格森说,回头再打给你。
挂掉电话后,在接下来三四十秒钟,他心里默默重复三四十遍可怕这个词,竭力不去想象朱莉在某个地方吸毒,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浑身瘫软样子,他祈祷着M.夫人消息是错,朱莉不在那儿工作,是因为她以优异成绩从城市学院哲学系毕业,正在哈佛攻读博士,接着,他脑子里浮现出幅情景,时让他眼里泛起泪花:在圣地狱客栈间昏暗破旧房间里,朱莉躺在光秃秃床垫上死,赤裸身体已经僵硬。
周之后,他已经准备好和辛西娅试试,或者随便哪个在M.夫人机构工作人,只要长着两根胳膊、两条腿,身体看起来像女人就行。但不幸是他把剩下最后那点钱花在萨姆·古迪音像店里,狂买堆唱片,因此只能借助不太光彩手段来筹钱,于是,在11月初那个温暖星期五下午,在重新安排学业能力倾向测验补考前天,他穿着做贼装束,呢子大衣和口袋很多棉夹克,走进哥伦比亚大学对面那家名叫书世界书店,这名字听起来有点太像曾经那个早已被烧毁家世界,起初他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但疑虑归疑虑,他还是走进去,可正当他站在书店南墙边平装小说区,把狄更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偷偷往口袋里塞,却感到只大手从背后猛地抓住他肩膀,接着是个声音在他耳旁咆哮,可抓住你,王八蛋——别动!就这样,弗格森偷书行动落得个可悲、愚蠢结局,毕竟,外面有十六度,哪个心智正常人会穿呢子大衣呢?
他们对他下狠手,好好地给他顿教训。蔓延全城偷书潮已经快让很多书商濒临破产,法律需要找个人来杀鸡儆猴,而书世界老板对自己生意遭遇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叫来警察,告诉他们他要提出控告。弗格森口袋里只有两本小书又怎样——《雾都孤儿》和《地下室手记》——那男孩是个贼,必须要受到惩罚。于是目瞪口呆、魂飞魄散弗格森便被戴上手铐,被警车押解回当地警察局,然后在那里被登录在案,采集指纹,把写着他名字小板举在胸前,从三个角度被拍照。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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