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纳德学院学生手册中所列的住宿规定说,所有非本市的新生必须住在校内宿舍,纽约本地的新生可以住在宿舍,也可以选择住在父母家里。独立的艾米既不想和父母住一起,也不想和别人住在规矩多多的宿舍,便想出了一条绕过体制的妙计,声称她父母从西75街搬到了西111街上一所更大的公寓,但事实上,这所更大的公寓里住的是四个高年级的大学生——巴纳德的一个大二学生和一个大三学生,哥伦比亚的一个大三学生和一个大四学生——艾米搬进这个有着长长的走廊、破旧的水暖设施和斜面玻璃门把手的大房子,成了第五间卧室的唯一住户。她父母之所以顺从了这个骗局,是因为艾米给他们算了笔账,证明支付二百七十五美元房租的五分之一要比宿舍便宜很多,而且也因为,或者说更是因为他们明白,是时候让这个执拗的女儿离家生活了。自弗格森家的后院烧烤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一点,现在,施奈德曼家的女儿和弗格森的儿子终于得偿所愿,有了一间门可以上锁的屋子,以及只要他们愿意,无论何时都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机会。
但问题是,这个无论何时,竟然是个棘手的概念,更多是一种理想化的可能,而非可行的提议,由于其中一个还困在蒙特克莱尔,另一个又忙于应付大学生活刚开始时的种种混乱和适应期,他们俩最终睡在一张床上的次数,比预想的要少很多。周末是可以,当然,而且只要有机会他们都会好好利用,比如9月、10月和11月初的大部分周末,但暑假的自由却受到了限制,那段时间的周末弗格森只往纽约城跑过一次。他们还在继续聊之前一直聊的那类话题,那年秋天基本上是沃伦委员会报告(真的还是假的?),伯克利的言论自由运动(马里奥·萨维奥万岁!),糟糕的约翰逊打败了糟糕无极限的戈德华特(没有欢呼三声,而是两声,或许只有一声),但接着,艾米受邀去康涅狄格过周末,他们不得不取消了原计划,然后,第二周的计划也取消了(得了点儿小感冒,她说,不过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他两次打去电话时,她都不在公寓),弗格森感觉到她正在一点一点地离他远去。曾经的恐惧又回来了,就是去年冬天他以为她有可能离开纽约时开始生出的种种悲观念头,比如她在别的那些他幻想出来的地方,会认识别的人、别的男生、别的情人,那么,在她自己的城市为什么就会有区别呢?她已经去新世界生活了,他却属于她抛在身后的旧世界。尽管只是往北走了三十六个街区,但那里的习俗却已完全不同,人们说的是另一种语言。
并非她已经厌烦他,